禾樂提醒他:“我們正式在一起才一個多月。”
“所以呢?”
“會不會有點兒太著急了。”禾,雖然兩人這段時間一直住在一起,但真正同居還是不一樣的。紀延廷斜靠著桌沿,攬著他的腰把人拖入懷中,垂下眼眸,淡淡道:“你不願意跟我住在一起嗎?”
“......不是。”
“那是我的一些生活習慣讓你難以忍受?”
“那也不是。”禾樂有些糾結。跟紀延廷住的這段時間每天醒來就有熱騰騰的早餐,再也不用趕著時間去樓下咖啡店買個三文治路上啃。而且還有專屬司機,以及吹頭發技工,更有一個天然的大抱枕......細數起來好處比壞處要多得多,而且壞處似乎也就是腰腿痠痛,不過事後紀延廷都會幫他按摩。
禾樂小聲咕噥:“這樣好像結婚了一樣。”
“反正都要結的。”
“啊?”
遲疑間公司的法務敲門進來,紀延廷接過檔案遞給禾樂,“你先看一下,不清楚的條款可以問我,之後找相熟的律師過一遍才能簽字。”
禾樂被動地按照他的指示看那厚厚一疊檔案,越看臉上疑惑越多。
“這是什麼意思?”
紀延廷把對唐思麒說的話後半段重新對禾樂說了一遍,果然,聽完他立刻蓋上那堆東西,“我不要。”
“為什麼?”紀延廷很不理解,“我們以後要成為家人的,樂樂,我的東西就是你的。”
禾樂覺得紀延廷對家人的定義太過空泛,輕輕嘆了一口氣,“你現在更像商人。”
“雖然我的公司現在發展得還不錯,但難保以後會怎麼樣。我們結婚的話需要進行財産公證,婚前把這些轉給你才能不受影響。”
“我什麼時候說要跟你結婚了?”對於他如此篤定的說法禾樂一臉震驚,甚至開始懷疑是不是哪個環節他夢遊了。
紀延廷湊過去緊貼著他的臉頰,聲音很低,像在威脅,“那你不跟我結婚嗎,樂樂,你不是已經答應了嗎。”
???
合著上次的糖果紙戒指求婚就是正式婚約了?禾樂一時間不知道是自己有問題還是紀延廷有問題。大腦瘋狂轉動進行案件重組。
求婚所需的道具:
戒指。
有。
求婚所需的臺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