貼吧真的是個好東西。
徐楊一定會搶在某度上線之前先搞起來,尤其是這個名字,必須先搶注,這樣就算某度換個名字上線,他的羚羊科技也佔了先機,雖然不一定能競爭過某度,但至少可以先分一大塊蛋糕。
現在隨便一塊蛋糕,就能讓他吃的飽飽的。
等使用者數量和流量佔有率達到一定級別,羚羊科技就可以上市了。
只是怎麼說呢,搞貼吧,真的很花錢,除了技術、寬頻、伺服器、維護等費用,前期的市場開發以及內容產出和引導也需要投錢,甚至,那才是大頭。
某度能那麼快的把貼吧搞起來,除了貼吧這種模式比較新穎外,更因為有某度的搜尋內容支撐,不但可以給貼吧導流,更可以直接把之前儲備積累的內容遷移到貼吧裡,從而達到吸引使用者的目的。
而羚羊科技沒有這方面的內容儲備,只能花錢購買。
再加上必要的引流,這成本自然而然的就上來了。
他剛剛投的這一個億,全扔進去,都不太夠用。
好在呢,羚羊科技體量小,貼吧再怎麼花錢也還能支撐一段時間。
現在,王劍正緊鑼密鼓的湊備貼吧工作組,二十多個程式設計師和工程師已經進入狀態,財務、後勤、人事等部門也行動起來了, 尤其是法務部門,動作最快,跟貼吧相關的法務問題已經提升日程,比如說貼吧的商標、域名等等,這是必然要搶先註冊的,批不批另說,必須先申請。
他不知道某度是什麼時候申請的,只知道是在好幾年後才被批准。
現在被羚羊科技搶先,某度肯定用不了,連申請都不能申請。
而且其中有個小細節,商標是“貼吧”二字,而不是“羚羊貼吧”,域名也是“tieba”,其中的區別在普通人看來,似乎不大,但實際上的區別大了去了。
他把“貼吧”註冊成商標,這意味著這倆字的使用權就在他這兒了,其他人就不用再使用這倆字註冊,把這倆字當成了一個完整的獨立的個體。
可如果是“羚羊貼吧”,那別人就能註冊“犀牛貼吧”“某度貼吧”“某易貼吧”等等,這是把“貼吧”當成了現有名詞。
在他印象中,這種商標官司可不少,比如說“可樂”等等。
當然,商標這玩意兒很複雜,一般人玩不轉,徐楊也只是知道一些皮毛,至於更了具體的細節、法律條文,他一概不知,所以只是提了這麼一嘴。
但法務部的那些個大狀們,卻不敢大意,不但申請註冊“貼吧”商標,更申請了一系列相關商標,用不用得到先不說,先搶佔下來,避免被人惡意申請。
這個時候,各種商務層面的法律條文還不是非常嚴謹,一旦被人抓住漏洞,以後可能需要花費很多很多代價才能彌補或者挽回。
就算是重生,他也不可能補上所有漏洞,但這種淺顯的人盡皆知的東西,他還是可以提一提的。
……
除了貼吧,羚羊科技的重點就在遊戲這塊了。
別看03年的網際網路才剛剛度過寒冬,網際網路使用者數量在全國範圍內的佔比也不是很高,但架不住人多啊,全國百分之一的人口那也有一千萬之多,隨便篩選出來一個群體,也有數百萬之眾。
而目前的網際網路使用者中,人數最廣的群體是哪一個?
當然是遊戲。
《傳奇》的火爆已經證明了這一點。
隨後那些爆款的網路遊戲也證明了這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