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來說,有典簿來衙門查卷宗的時候,朝廷都會提前下官書通知。
當然也不是沒有例外,比如說緊急調查的情況下就不會通知。
秦風見縣令疑惑,也不多解釋,就把官書拿出來交與他,
縣令遲疑道:“這官書倒是沒錯,只是不知大人為何不穿官服?”
秦風忙說:“這是陛下的急令,我接到官書便快馬加鞭來到此處,還未來得及換上官服。”
縣令一聽說是急令,眼中閃過一絲不易察覺的慌亂,他連忙陪笑著說道:
“典簿大人從京中趕來,路上辛苦,下官理應招待一番。”
隨後便要吩咐下人備上酒菜。
“不必了,本官需要在此待上一段時日,以後有的是機會。”秦風擺手繼續說道:“縣令大人既知道我的來意,還請大人配合調查。”
縣令見秦風態度堅決,也無可奈何,只得命人將這幾年的公文卷宗一併拿來。
在這個時代,衙門所有經手的每一樁案子,都要記錄在卷宗上,算是一種依據。
一來防止衙門錯審了案子,之後有人伸冤,無跡可尋,沒有辦法重新審理。
二來若是衙門來了新的縣令,也方便新縣令接手公務。
這卷宗便相當於後世的檔案。
不多時,案桌上便堆滿了一摞一摞已經發黃的卷宗,
秦風問道:“哪些是近期的卷宗?”
下人從那山堆裡面找了幾摞新的卷宗,恭敬地遞給秦風:
"這些都是近期的,還請大人過目。"
秦風拿過來一目十行的翻閱著,卷宗上無非都是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 ,
處理方法也沒什麼不妥,可有時候沒有問題,恰恰就是最大的問題。
秦風神情嚴肅問道:“本官方才在衙門口看到了一群惡漢在湖邊行兇,又被官兵抓走,這卷宗上怎麼沒有任何記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