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上的氣氛,被放飛的高鋒越推越高,火爆得一塌糊塗。
胡炎坐在臺下瞧得有滋有味,只是一扭頭,便對上了兩張擰巴到不行的老臉。
原本長得就不好看,此刻簡直更沒法看了,辣眼睛。
當然,胡炎知道郭德剛和於慊在擔心什麼。
相聲藝人地位低下,從地面上摳錢,生存是很不容易的,所以方方面面都有講究。
比如說“砸掛”,便講究“五不砸”。
一是,不能砸有隔閡的人。
原本便有私怨,到場上再一砸,那直接等同於點火、下戰書,最後說不得得做過一場,才能了局。
二是,不能砸觀眾聽不懂的。
隨便弄個張三、李四、王麻子,誰知道誰是誰?
砸了也白砸,包袱響不了。
三是,不能砸官家的人物、事件。
太敏感了,除非演員真的想改行,又找不到合適的理由。
四是,不能砸長輩。
尤其是德高望重又和你不熟的,以及女性長輩,或者已經去世的長輩。
五是,一般不砸外行人。
相聲演員自己在臺上,說:你死爸爸我沒娘,於慊父親他姓王,生個兒子叫小寶,不姓於來不姓王。
這些都沒什麼,相聲演員吃的就是這碗飯,掙得就是這個錢。
但外行人不行,即便你沒有指名道姓,都有可能引來麻煩。
比如相聲門內,最為出名的“拖拉機事件”。
八十年代,少馬爺曾經創作過一段叫《糾紛》的相聲,塑造的人物便是經典的丁文元和王德成。
講的是津城人吵架,光逗嘴皮子,不動手,吵上一個、半個小時,最後還搭著膀子一起去喝酒的場景。
當時一經推出,段子、人物、演員都迅速火爆全國。
在段子裡,丁文元是“天拖”廠的保全工,而津城拖拉機廠的簡稱也叫“天拖”,於是很多觀眾直接打電話到人家廠裡找保全工丁文元。
工廠恰逢經濟改革,效益下滑,人家便認為是少馬爺損壞了他們的企業形象,於是直接把他給告了,結果判下來還真得賠償工廠兩萬塊。
八十年代的兩萬塊,跟現在的百萬、千萬富翁差不多。
那會兒還不是老頭的老爺子,就是把褲衩賣了也賠不起呀。
道歉、求情、改作品,沒用,非得賠錢。
最後當時津城官家的二當家發話,幫了少馬爺一把,此事才算作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