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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三章人傻錢多陳文哲(求訂閱) (2 / 3)

在那一次拍賣會上,首枚為清乾隆年間臣記十兩金條,重364.81克。

正面上下各打有“寶”字,中間打葫蘆印“臣記”,背面左右各打“三益”,中間葫蘆印“王鋪”。

以4.5萬美元落槌,成交價52875美元,約合34萬人民幣。

隨後連續上拍的三件元記金條造型相近,正面上下各打有“寶”字,中間則打有葫蘆印“元記”,但重量有所不同。

第一根366.9克,成交價5.5萬落槌,成交價約合42萬人民幣;

第二根367.51克,5萬美元落槌,成交價約合38萬人民幣;

第三根364.71克,成交價5.5萬落槌;

這四根是有款金條,克價差不多達到了一千元。

而這一場拍賣會,還拍賣了無款金條,它與其它四件不同,並未有任何金鋪商號印記,僅在背後刻有十兩二字。

這一根重372.51克,2.6萬美元落槌,成交價約合20萬人民幣。

就算是最便宜的無款金條,克價也遠遠超過現在的價格。

還有,一八年的時候,國內著名的幾家珠寶公司的黃金首飾價格,最貴的也不過才三百六七,而那時的無款古金條賣到了多少?

那時的克價都達到了五百三十七元,相比三百六七的價格,每克溢價達到一百七十元。

這個利潤,也比單純的出手黃金,要高的多。

至於有款的金條,價格就更高了,那時的克價就達到了九百三十多元,差不多是當時黃金首飾價格的二點五倍。

這可是黃金首飾的二點五倍,可不是黃金現貨的二點五倍。

所以,現在陳文哲按照黃金首飾的價格,收購穆小龍手中的有款古代金條,一點毛病都沒有。

他也不多要,就按照二點五倍的溢價,成交出去,那就是一千零七十二萬。

相比付出的四百三十萬,又算得了什麼?

所以,陳文哲支付起款項來,十分痛快。

當然,合同也沒有忘了簽訂,這已經是他店裡的標配,不管出售什麼,都要簽訂正式合同。

雖然這樣每一筆業務都要繳稅,但是,這是公民應盡的義務,他已經很賺錢了,可不會在這一方面犯錯誤。

交易完成,雙方可謂是皆大歡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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