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地下探測能力,挖筍果然方便很多。方天左幾步,右幾步,很快就採集了十來個蝸牛殼,這就差不多了。然後方天心念一動,二十來個竹蓀被他收入小loli提著的竹籃中,放在竹籃的另一邊。
“走吧,三鮮湯開始!”
三鮮湯最關鍵的一步就是材料的選擇,材料選好之後其它就很簡單了。
方天用風刃把竹鼠肉切成兩種條形,一種像是過橋米線那麼粗,另一種則像筷子那麼粗。
竹蓀也作兩種處理。
去頭去尾洗淨後,一種全柄,把細的竹鼠肉填進去,前世這麼做還需要工具輔助,而這一世,他這個魔法師來做這個工作,那實在是太方便不過了。另一種則是把柄拆開,與筷子那麼粗的竹鼠肉相互打結,打成一個十字紐,這同樣是全程魔法操控,相當酷。
這個時候,小鍋裡的水也已經開始冒小白泡了,方天把這兩種東西放到水裡,蓋上木板做的鍋蓋,然後剝蝸牛殼。
那邊的大鍋中已經開始冒出香味,對安德森他們來說前所未聞的香味,害得他們大大小小不停地吸鼻子。
肉筍同燉,筍不僅有去犖腥的效果,更有提鮮增香的效果。單純的燉肉,與筍和肉一起燉相比,味道完全不在一個層次上。
那鍋裡散發的濃郁的香味越來越濃,那些小傢伙們漸漸地忍不住了,不停地圍著鍋邊打轉,然後又大鍋小鍋兩處來回跑。
反正也就是三五步。
跑到那邊,伸鼻子嗅嗅,跑到這邊,伸鼻子嗅嗅。
甚至就連沙迦都學著他們,這邊望望,那邊望望。
“小弟,你看,好了嗎?”直到大水翻開,又過了大概二十分鐘,安德森轉過頭來揚聲道。
“應該差不多了吧,不過再燉一會更好一些。”方天說道,然後揭開這邊的鍋蓋,把已經被剝好並削成片的嫩筍加進去。
那邊的大大小小自動忽略了他的“再燉一會更好一些”這句話,只聽得說“差不多了”,便呼啦啦地開始往外面盛了。——那些小傢伙們,早就拿著小木碗圍在邊上等著呢。
盛到碗裡之後,一些小的捧著碗直吹氣,一些大的,如迪克這些小傢伙,在吃了一片肉後,眼睛一亮,然後再試探地吃了一片筍後,眼睛更是一亮。接著筍啊肉啊的也不分了,直接用勺子往嘴裡扒。
沙迦把兩個盛滿一半的小碗遞給方天和小loli之後,就學安德森那些人埋頭大吃了。他也是先吃肉後才吃筍,並且吃第一口的時候都是小心翼翼的,但是隻要第一片筍入口,不論是安德森皮埃爾等人,還是沙迦,全都顧不得其它了,個個埋頭大吃。
金聖嘆臨終前留下遺言:“花生米與豆乾同嚼,大有火腿之滋味。”
肉與筍同嚼,是什麼滋味呢?
現在正埋頭猛吃的大大小小是沒時間來回答這個問題了,而正待學他們一樣開吃的小loli卻被方天阻住了,方天把小loli的碗朝自己碗上一蓋,然後道:“這個也好了,小妹,你還是先來嚐嚐這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