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四個字來說,慘不忍睹!
用一加二加三加四共十個字來說,那當然就是差!很渣!這也行?慘不忍睹!
好吧,這是用方天的眼光來看的。而事實上,單純從實用的角度來說,那些陶器,其實並沒有這麼差勁,不說裝酒,就說日常用來盛菜盛飯當碗當盤子一點問題都沒有。
不過楓林大院裡沒一個陶碗,都是木碗。
這其中的原因,絕不是因為陶碗貴,而是它很容易碎,若把大院裡那些木碗都換成陶碗,讓小伯格小迪克等這些熊孩子用起來,估計一天就能摔上十個八個。
更不用說歐文安德森等粗手粗腳的大傢伙,吃得意酣氣暢,然後把碗朝桌上一放,只聽得,咚地一聲。——哦,媽蛋,力氣一不注意又用大了……
如此這般,有多少碗夠摔的?
所以在木材遍地都是的此地,陶碗甚少而木碗隨處可見。若在內陸等別的地方,或許情況會不一樣吧。
這一日,方天帶著一群小傢伙,玩起了泥巴。
就是河邊最尋常不過的泥土,以及河裡的水,方天起帶頭作用,做了碗,做了盤子,做了盆。
玩泥巴麼,這對於大院裡的小傢伙來說,最有愛了!更不用說,還有他們的方天大哥帶頭!所以,一個個地,玩得興高采烈。
就是愛乾淨的小loli小艾薇及她的跟過來的那幾個小姐妹,都忍不住摻和上了一手,玩得滿手滿袖,都是泥水。
一時間,嬉嬉鬧鬧,笑語歡聲。
“小弟,你是要燒土罈子?”安德森在邊上看著,然後問方天。
“嗯。”方天點頭,“安德森大叔,你以前看過人家燒?”
這其實是廢話。
也因此,安德森同樣點頭,同時跟著點頭的還有歐文等院裡的幾個兄弟,“哈,小弟,我不止看過人家燒,我還幫過工,自己動手燒過的!”
得,不用說,接下來自然是這些大傢伙也跟著一起,玩起了泥巴。
做好了,就燒,沒有用窯,而是直接架上火上燒,也沒有燒七七四十九天什麼的,不過就是小半天,就算完工了。——理所當然,這樣地做出來的東西,當然是渣得不行,哦不,是土得掉渣。
是真的掉渣!
也不知是哪幾個小傢伙做出來的東西,放在手上,隨便搓搓,那外層的浮土就撲撲地往地上掉。
這就是最原始的最不講究的“製陶”。
當然的,這是試驗,或者說,是專門讓這些小傢伙們玩玩鬧鬧的。而接下來,就是真正的從開始到結束各個步驟都相當講究的製作了。(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