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霞看丈夫不信自己,信誓旦旦說道:
“老宋,我可沒騙你,弘毅可以作證呢!”
宋弘毅心說:拜託別拉上我,不然我又要在道德和一頓毒打之間徘徊了嗚嗚嗚。
好在宋明禮沒在意這點,王春霞接著說道:
“還有,她們那包裡真的沒有三百塊錢。
現在人都走了,我也沒必要騙你。
你要不信,我可以發誓。
我要真拿了她們三百塊錢,我,我就不得好死,我...”
她毒誓還沒發完,就被打斷。
“行了行了,什麼死不死的。”
宋明禮知道王春霞好面子,之前在別人面前才死活不承認自己偷東西。
可現在就他們自家人,還發了毒誓,這令他有些分不清真假。
但他心裡也明白,無論別人怎麼樣,都不是王春霞偷東西的理由。
“再怎麼說都是你先拿人家東西的。
也有可能是你沒看清楚,三百錢被別人拿了呢?
不管怎麼說,今天都是人家娘倆救了我。
今天這事兒就這樣算了,當我拿錢買命了。
你以後給我消停點,今天這事兒傳出去你還要不要做人了?
再給我惹出這種事情來,別怪我真要和你離婚。”
宋明禮放了狠話,王春霞也知道該見好就收。
不過她還是有些疑惑,“怎麼是她們救了你,不是紀老救你的嗎?”
“紀老也是救了我,可我好的這麼快也離不開人娘倆。”
王春霞有些訕訕的,早知道鄉巴佬救了自家丈夫,她就不拿人家東西了,也不至於出了這麼大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