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這個收購金明顯是象徵性的,是保龍集團妥協的結果。
這家漢華金融公司,成立於八年前,但一直沒有什麼實際業務,甚至連公司辦公場所都沒有,就是一個純空殼子,不過它卻在雙方談判期間,被注入了三波資金,總數額高達一億五。
漢華金融公司,是黎明笙搞出來的私人小金庫嗎?
其實還真不是,他原本想把這六成股權的紅利,全部用到改善龍城民生建設上,但歐陽震從一區來,直接就要走了四成,說是上層準備注資漢華集團,從而間接的掌控,監管,龍城重要礦業資源的走向。
黎明笙聽到這個要求,氣的跟歐陽震大吵了一架,但最終還是胳膊拗不過大腿。
歐陽震只衝著黎明笙說了一句話:“你的明白上層放你在這的目的是什麼?不是討價還價的!監管會一把事兒,礦業集團一把事,七號島一把事,上層支著你,你是不是也得給點回饋啊?”
黎明笙久久無言以對,最終只說了一句:“行,我認了。什麼情況,說什麼話吧!”
至此,礦業資產問題徹底切割完畢,黎明笙團隊表面上完全勝出,但真正的大利益,全都被黨派上層的華人大佬團體給拿走了。
第二場談判,是有關於龍城重要部門的人事任命權歸屬問題,以及因為七號島產生的矛盾。
雙方也是來來回回碰了很多次,最終達成了統一意見。
簡單點總結,那就是龍城部分司法口的司級幹部任命,副署級幹部任命,可以由市政單位討論決定。
也就是說,各區警務署,海警署,等一系列司法部門的一把手,黎明笙可以直接決定了,指誰就由誰來幹。
但真正署一級的領導任命,就不能由市政單位自己說的算了,必須得跟監管會進行碰面討論商量,在意見出現分歧的情況下,可以投票產生結果。
這個結果看似很荒唐,堂堂市長連自己眼皮子底下部門的領導都不能任命,那不跟傀儡差不多嗎?
其實不然,因為龍城以前各區司,各市署的主要幹部,幾乎都是要透過監管會點頭的,而此次博弈出這個結果,已經遠超於老黎預期了,這等於是一刀砍斷了監管會一半的權利,他也可以慢慢對各單位進行人員滲透了。
另外,有關於七號島矛盾的處理結果也很簡單,三年或五年後,礦業集團如果成功上市,營收穩定,雙方也不產生大的矛盾,那黎明笙團隊會歸還終端資料,並保證不講此事捅出去,而對方也要歸還蘇天南。
至於卡爾,他則是不在談判中,因為這個人的位置較高,他被軟禁在了龍城當做籌碼,不會判他,也沒人批鬥他。
至於王震,他在經過審判後,會被執行死刑!
……
談判結束第六天。
同濟會召開二次擴張大會。此次擴張會議中,協會吸納了費光頭團體,以及部分社會中堅力量,比如侯國玉,比如海警司的方正隊長,以及程司長,市長秘書李源等人……
這次會議,同濟會在冊會員人數擴充到了八千多人,並且加入了很多在社會上有一定身份的人,就連溫曉柔,安七七,娃娃等人都正式入會了。
至此,協會從純底層組織,慢慢在向上一層進行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