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寫在紙上的這句話,問得很是莫名其妙。
許朝歌愣了片刻,之後他放下了手中的白板,視線也從送到眼底的小本本上移開,轉而和麵前的少女對視。
他眼瞳裡還帶著未褪色的金芒。
少女很美,氣質空靈而乾淨得出奇,與迪士尼樂園中喧囂繁雜格格不入。這種美麗彷彿再進一分便羽化登仙;而退一分又美得世俗。
最後是眉宇間靈動的喜悅成了當中畫龍點睛的一筆,於是完美到空洞的瓷娃娃便活了過來。
沒有惡意,也沒有戰意。所以不關他事。
按照吉爾伽美什的思考習慣,以簡單粗暴的邏輯理清了當中的關係。
許朝歌輕輕搖了搖頭,不由分說地把紙箱塞還給少女,指了指白板又指了指自己的喉嚨,轉身就想要離開。
然後他的衣袖就被少女拽住了。
似乎還帶著點賭氣、撒嬌又或者單純只是表達抗議的意思,拉住許朝歌不讓走的那隻小手還故意又搖了搖。
少女的一隻手拉住許朝歌的衣袖,另一隻手臂的手彎裡艱難地摟著紙箱,同時還要伸長手臂,把寫字的小本本放在許朝歌眼前再次搖了搖。
同樣是那句話,但這一次許朝歌從字裡行間看出了另外一種不同的意思。
“你也是小怪獸。”
少女這是再次向許朝歌強調了一遍。她好像認準了許朝歌不想放棄,就像行人在長夜中看到橘黃的火光,不管那到底是什麼,下意識的第一反應總是靠近。
“所以呢?”許朝歌在白板上寫字反問。
“小怪獸和小怪獸是夥伴。”少女鬆手並放下紙箱,在小本本上很快寫字回答。
《控衛在此》
怪獸、夥伴?
前者是身懷龍血的超級混血種,而後者是根植於混血種基因中的血之哀嗎?
許朝歌凝視著紙張上的字跡心中默默推測。
“你要證明你有成為我的夥伴的資格。”他沒有去否定少女的說法,指甲輕輕敲了敲白板,思索片刻後他直來直去地寫:“那先打一架吧。”
畢竟從英雄史詩裡看,當初還是暴君的吉爾伽美什和恩奇都,兩者之間就是不打不相識。
“我不會打架。”少女望著許朝歌的要求,皺了皺小巧的鼻頭,她舉著小本本問,“打電動遊戲可以嗎?”
她寫完了字,躬身蹲下在和自己一同離家出走的紙箱當中仔細翻了翻,找出了幾個PS2遞給許朝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