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秀在史靈雁的攙扶下到後花園裡散步。
明明是初春時節,花園裡各處花壇、花圃還覆蓋一層薄薄雪花,瀰漫的霧氣直到晌午才漸漸消散。
“朱秀,開封城裡好玩的地方我全都去過了,這幾日悶在家裡,無聊死了。”史靈雁噘嘴抱怨。
朱秀聽出這妮子的意思,笑道:“雁兒是想出城去逛逛?”
史靈雁眉眼一笑:“聽馬慶說,廣和商行從慶州買了一批駱駝,已經送到洛陽,過兩日就要進京?”
朱秀知道這妮子想幹什麼,強忍笑意:“是有這事。這批駱駝是幫朝廷買的,來到以後充作軍馬使用。”
史靈雁黑棕色的眸子眨了眨:“駱駝不比軍馬,可不好伺候呢!開封城裡有不少人懂得相馬,可相駱駝沒幾人懂!
你說,是不是應該找個懂得相駱駝的人去接手?免得被那些回紇商人騙,有些病的、骨骼差的、口齒老的,統統不能要!”
朱秀想了想:“雁兒說的在理,等我回頭跟太僕寺說一聲,讓他們專門備幾個懂得相駱駝的人才。”
史靈雁挽著朱秀胳膊,嬉笑道:“不用找,我就懂!你派我去洛陽接手這批駱駝,我保證安安全全帶回來!”
“你?!”朱秀故作驚詫。
史靈雁氣憤道:“你小看人家!本姑娘當年在涇州,沒少跟那些西域來的回紇商販打交道,相馬相駱駝都在行!一些小病小傷,本姑娘也能治!”
“哦喲~為夫我還不知道,雁兒夫人還是位有本事的獸醫?”朱秀故意逗趣。
“那是!”史靈雁挺起傲人胸脯,搖晃他的胳膊:“你就讓我去嘛!好不好!”
朱秀知道這妮子是個閒不住的性子,讓她整日待在府裡,沒幾日就得憋壞了。
他也沒忘記,史靈雁在嫁給他之前,可是涇州鼎鼎有名的史娘子。
短刀長鞭不離身,率領彰義軍牙兵四處清剿盜匪,保護西來商路,安定縣官民哪個不認識她,可謂名頭響亮。
史靈雁相馬的本事朱秀見識過,紅孩兒就是當初她在原州馬場裡一眼相中的。
相駱駝倒是沒見過,不過想來大差不差,這妮子如此自信,肯定有把握。
朱秀正色道:“讓你去也可以,但必須答應我,凡事聽從太僕寺官員安排,不可擅自做主,更不可貪玩胡鬧。”
“哎呀!人家知道啦,真囉嗦!”史靈雁歡喜地一蹦三尺高,吧唧一口親在朱秀臉頰。
朱秀笑道:“還有,出門在外要穿男裝,我再讓馬慶給你配幾個藏鋒營好手。
如果這趟差事你辦得漂亮,回來以後我再安排其他任務給你。”
“一言為定!”史靈雁嬌笑著打了個響指。
朱秀寵溺地撫了撫她鬢邊髮絲,這妮子畢竟是沙陀人,又從小長在邊荒苦寒之地,性子粗野慣了,讓她成婚以後和中原女子一樣,安心待在家中相夫教子不太可能,還不如讓她發揮特長,做一些擅長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