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天和三妹在高考時,在家自習非常成功,當然留戀那一學習的環境。
一人登記了一間房子。
二人是想一塊住,老闆說不行,查夜查得緊,二位沒有結婚證,查出老闆要關門。
二人跑路有五百米,還是百米速度,走了二公里不算,夠累的了,洗過澡休息。
不到十二點,敲門聲一陣緊似一陣,唐天驚醒下床去開門。
店老闆引兩警察進了門。
一位說:“為什麼暗鎖了門?”
“怕有小偷啊,你們不知道客人在休息,半夜幹嘛敲門?我要投訴店老闆。”
還是那位警察說:“你投訴的對,但是有人投訴了你,跟我們走一趟吧。”
“不去!”
“不由你啊,南郊翻了一輛麵包車你應是第一個目堵的人對不對呀?”
“對!”
“重傷八人,四人生命垂危,四人輕傷,這是一起特大的交通事故,當時你不要跑會發生這麼嚴重的交通事故嗎?”
說話的警察嚴肅了起來。
唐天失笑,還沒有止住。
“唐天,你笑什麼,告狀的就是這麼告的,你得去和他本人針對一下,確實與你有關係。”
“那他就沒告強行……不!引誘我去了南郊一個農戶,十幾人用棍棒侍候了我?”
“沒有!說是你專門去了他親戚家打了他的三個朋友逃跑後,他的人坐車追你以後,發生的大事故,而且他們能說話的都是這麼證明的。你是有個證人,是個女的,同學加……,就是證明無效,你再能找出第二人證明此事我可次放過你。”
“咦,你說得有道理合乎邏輯,我呢有口難辯,你乾脆送我到裡邊,這事我管不起。我是農村的,拿不出這麼多的醫藥費和車損的錢。”
“自守是吧?沒用,現在只有一條路可走,先付上十萬元讓人看病,就住這裡也行。”
唐天說:“你是不是搞錯了,告我的人背景強大很有錢,讓他出,我自守。”
“這時警察說:“告你的人給跑了,只能找你背黑鍋,你不跑怎麼會翻車呢?前面不管發生什麼事,結果就是翻車傷人,現在你還有機會,拿出十萬元救弓傷人,就不用自守。”
“倒黴透頂,半夜三更到那裡取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