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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三章 風聲再起 (1 / 4)

“張先生,你好,鄙人人稱法外狂徒李四,是一名律師,受劉威劉先生的囑託,想要和您聊一聊”;

沒錯,說話之人,正是法外狂徒李四老師;

昨天,和劉威聊完之後,馬毅搏沒有讓劉威繼續找之前的律師,而是直接打電話邀請法外狂徒李四老師;

話說,法外狂徒李四老師,在刑法上面的造詣,絕對是馬毅搏認識的人裡面最高的;

而劉威此次的行為,還真有可能觸及到刑法;

因此,馬毅搏就找到了自己認為最好的刑法律師。

而法外狂徒李四,接到馬毅搏的電話也很意外;

要知道,兩人唯一的一次交集就是上次在秦大媽店鋪裡面的偶遇,雖然互留了聯絡方式,但之前根本沒有交流;

只不過,法外狂徒李四老師對於馬毅搏的大名,這段時間真的是如雷貫耳啊。

不過,聽到馬毅搏電話裡面傳來的問題,李四老師也是眉毛微皺;

剛開始,李四老師還以為馬毅搏所謂的朋友指的是他自己呢?

但聽下去,則發現是自己搞錯了;

不過,人一有錢就變壞,這個自古都有。

“李四老師,有一個事情想要請教您”;

“是這樣的,我一個朋友之前在社會上的關係比較雜,給人家當小弟,被要求去收所謂的保護費”;

“對方也是很硬氣,情願把店鋪關門,也不交”;

“我那朋友連續好幾個晚上,還把對方店鋪的玻璃門給砸了”;

“對方最後直接關掉店鋪不幹了,現在這個人對我朋友進行實名舉報,您看這個事情,該怎麼處理比較好?”

“馬總,針對您所說,您這個朋友很有可能涉嫌敲詐勒索,當然,這個得對方有證據才行”;

“如果對方沒證據的話,頂多就是非法鬧事,該賠錢的賠錢,該諒解的諒解,問題倒不大”。

法外狂徒李四也是就事論事,這種事情,可大可小;

如果私下和解了,就沒有太大的事情。

正所謂民不告官不究,尤其是這種沒有在社會上造成影響的事情,民不告的話,都沒人會理的。

正是有了與馬毅搏的通話,法外狂徒李四才從首都趕過來;

要知道,馬毅搏給的律師費不少,同時法外狂徒李四也想與馬毅搏多認識認識;

本來週日就是放假的他,直接就來到羊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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