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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9章 青紗帳 (2 / 3)

另外軍屯田現在也很多。

“田地產權還是要尊重的,現在是特殊情況,有些地主離鄉南遷了,有些因饑荒逃難離家了,也有些是雖然還在鄉但種不過來,所以我們現在先安排人把地都種上,地主不得阻撓。就算地主不在家的,種了他們的地,該給的租子要先記在帳上,以後要給他們的。

當然,現在是特殊情況,這個地租也要儘量減輕些,畢竟許多都是難民,不容易。”

徐石麒拿出了內閣商議的辦法,“內閣按陛下旨意商議出一個減租減息的方案,原則上,在長江以北地區,試行這個辦法,具體則是夏糧所收,歸耕種佃戶所有。而秋糧所收,先將所收的兩成五給佃戶,剩下的七成五再地主與佃農平分,則地主得秋糧總產的三成七五,佃農實得六成二五。”

夏糧不交租,其實也是有傳統的。

在以前,多數土地其實只能種一季主糧,所以地主跟佃戶也就是分這主產品。就算現在,在江南吳地,一直以來也習慣是夏收麥,秋收稻,夏收的那一季麥子收入全歸佃戶,但秋收的稻穀則要分成交租。

所以吳地佃戶都喜歡早季種麥子,不喜歡種早稻,麥子只算是副產品,跟蘿蔔油菜一樣,不算主產品,故此就算是在江南,他們也喜歡種一季麥,再種一季水稻,而很少種兩季稻。

一來麥稻交替,時間上比較充裕,二來還是種了早稻就也算是主產品,所以要抽租。

所以現在內閣奉旨要搞減租,直接就不管夏季種麥種稻還是什麼,直接規定夏季糧不交租地主,只交秋季糧。

交租的方式,也按分成,而不是鐵板租。

在明末,江南地區鐵板租是常例,就是固定租額,好的水稻田,田租往往達到一石二斗,不過實際上一般達到一石左右。

遇水旱蟲災等,總要歉收減產,所以也會適當的減些租子,一畝收一石是底線。

而現在內閣認為,江北現在屬於特殊情況,因此出發點得是照顧百姓,因此搞分成租,但產量有高有低,所以先得劃出兩成五收成留給農民,然後再來分。

農民地主各再分三成七五,最後地主總得三七五,農民六二五。

“雖說是特殊時期,但也還是要儘量公平一些,原來地主佃戶分成,往往是五五分,甚至六四分,雖說夏糧普通不分,甚至田地附帶的山、土、澤收入不算,但我們制訂這些規則的時候,還是要儘量考慮充分的。

減租是朱以海提出來的,目的還是如今這種動盪情況下,百姓太難生存了。

“朕看可以修改一下,夏糧仍不分,但秋糧先把兩成收益給佃戶,然後地主佃戶對半分,這樣地主得四,農民得六。

除此外呢,得防止地主從其它方面壓榨佃戶,比如讓佃戶給他們免費做工等等。

我們制訂這些政策的出發點,是要在如今這種艱難時局下,保證大家能夠生存下來。”

“長江以北,三年的田賦地丁都要免除,過往的也全都免除不究了,大家能夠好好生產,自給自足就已經足夠好了,也能為朝廷減輕很大負擔。

若是他們有糧食富餘,留足口糧後,可以賣給朝廷收購,我們出銀子買。”

朱以海強調,江北三年免除稅賦,也不再徵收過去的欠繳等,並且現在也不強買百姓糧食。

不過,在江北地區,禁止私人收購糧食,推行公購,百姓可以不賣,但如果要賣糧只能賣給官府,由糧食廳在各地糧站收購,價格也將是以市價收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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