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朱允炆就藩之際,北元這邊派來了使臣到大明京師來協商關於僱傭之事。蓴
因為是先前從未有過的情況,所以在很多細節上面,必須是敲定出來一個規矩。
其中關節是對於僱傭的一些價錢,時間,還有需要遵守的規矩。
規矩,是尤為重要的。
各路商隊可不想招聘一些虎狼進來,畢竟蒙古騎兵的名聲,是真的很差。
無惡不作都不足以形容了。
黑吃黑更是常有的事情。
想要真正的達到各取所需,就必須教會他們懂得規矩。蓴
在這一點上,朱英是最有發言權的,也是要承擔起僱傭的價值。
若是見了東家錢財多,就生出不好的心思,那誰還敢於去僱傭他們呢?
豈不是嫌命長了。
心中略微想了後,朱英就決定先行成立北元僱傭行會。
北元僱傭行會,首先要對加入到行會的北元騎兵進行戶籍登記。
也就是說必須要有最為基本的資訊。
其中最為關鍵的是所屬部族。蓴
並非可不是說什麼騎兵都能夠加入進來,首先肯定要得到部族的推薦和保證。
然後是取得北元朝廷的准許。
有了這兩個,才能有加入到北元僱傭行會的資格。
這般真要有什麼事情,就能夠找得到了,不是說想跑就能跑的。
而且部族對於屬於自己部落的勇士,是要承擔相對的連帶責任。
包括僱主本身的安危問題。
假若是對僱主進行謀財害命,那自然會進行通緝。蓴
這種通緝,可不是一般的官府通緝,而是透過釋出任務的形式,進行高額賞金的通緝。
哪怕是因為其他的意外因素而導致貨物被奪走等等事情,也會對僱傭兵本身的信用等級進行降低。
可以說是在最大程度上,保障商隊僱主的安危。
也只有這樣,才真正的能夠將北元僱傭行會給做起來。
當然,有了大明和北元官府的背書,裡頭的價格自然是不低的,出了任何事情,都會有專門的人進行調查取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