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傑點頭:“媽,你還真說對了,我不想給。家裡那邊又不是沒有魚吃,大老遠的,你要怕吃不了給我大嫂拿兩條。”
“行行行,知道了。”
李母想了想,“我前些日子看有塊布挺好看的,買了還想給小豔做條夏天穿的裙子,要不你給捎去?”
李傑這回沒拒絕。
方立民看著旁邊打扮漂亮的妻子,“下午回嗎?晚上我在家等你?”他說的家卻是市裡的房子,當初給方夢君買的那個,一直空著,他出差過來的時候會過去住。
李傑搖頭:“你不是明天下午往回走嗎?我明天中午回來,你想著回家去接我。”
方立民握著她的手:“行!”他頓了下又說:“陳東夫妻的事,你不要摻和,都是成年人了,都要為自己的選擇負責任。”
“我知道。”
李傑已經知道了,前幾天陳東回老家,和寧海波提出離婚。
她有些唏噓,這二人到底還是走到了這一步。
前世二人可是到老的,也不知道當初她把人叫過去是對是錯。
方立民卻覺得:“不同的選擇不同的結果,你做了該做的,反而是他們對不住你的這片心意。”
李傑想想也對,也不糾結了。
李傑本來是想坐小客的,可方立民讓司機把他放到開會的地點後讓司機送她去。
她就想到了前世方立民也是有一次為了給她撐腰,讓她衣錦還鄉,從那之後再沒有人說她如何如何,反而都是恭維聲。
這一世她早享受過了這種待遇。
她的同學,在家鄉混得還不錯,只是想想她家小雅才十幾歲,人家孩子要結婚了,這差距可有點大。
寧海波說:“她比咱們要大兩歲,是同學中第一個結婚生孩子的,孩子又結婚早,那不是正常的嘛!”
娘倆都早,比起她們這些人,要差出一代人來。
參加完婚禮,寧海波把她帶到她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