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的戶口早就落到了市裡,他想遷過來被李傑攔住了,“遷什麼遷?就留在那邊吧!過兩年掙了錢再買個房子,到時候壯壯去上高中能用得上。”
李俊覺得大姐想得太遠了, 李傑卻覺得時間一晃就過去, 現在距離她們回來都七年了。
她和老方好像到七年之癢了。
方立民哭笑不得:“咱們加起來三四十年的夫妻了,還七年之癢?你沒癢夠啊?”
李傑想想也是,她有些好奇:“人家都說你娶了我虧了,說要是你沒當官肯定得把我給甩了。你是咋想的?過這麼多年,我脾氣又不好,你沒過夠啊?”
方立民點頭:“對啊,我沒當官那我還甩你幹嗎?”
李傑一想也是。“別打岔,你還沒說你跟我過沒過夠呢?你現在身份不一樣了,你要是想離婚,我也同意……”
話沒說完嘴就被堵住了。
方立民有些氣惱的說:“再敢亂說話,我就讓你不能出門見人。”
這嘴唇也有些腫了。
她瞪他一眼照著鏡子仔細的看,“算你狠!”
“還有更狠的你要不要試試?”
李傑白了他一眼,往外推著他:“不是說還有事嗎?趕緊走吧!”
看著人走了回屋繼續照鏡子,眼角眉梢的笑意還是如幾年前一樣幸福,她自己看的都有些不好意思。
到了年末商業來到旺季,一個個忙的從早到晚,可每天賺到的錢,讓人做夢都能笑醒。
李俊也去明明的櫃檯幫忙,要不然她一個小姑娘又要賣貨又要取貨,實在是分身乏術。
李峰說他們:“在國內一樣能掙這麼多錢,何必非要出去受那罪。”
李俊和李玉明其實想法是一樣的,想換個環境,也想逃離父母的眼皮子底下。
因為他們覺得,他們這麼大了,父母還像對孩子一樣關心倍至,讓他們倍感壓力。
可以說身在福中不知福。
但如果是換成李傑,可能也會有如此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