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愛民這回真不願意了,“瞎說什麼?大嫂對咱哪不好了?那些年我可吃住都是大哥的,我告訴你啊,再瞎說我可真生氣了。”
付又蘭輕輕做了個鬼臉,“行了行了,我不說了行吧!”
她天生好八卦之人,讓她不說可難受壞了。
沒兩分鐘她又說:“你說這戒指一個得多少錢?李傑去那沒少掙吧?”
方愛民也這麼覺得,“問問孟林看看他知不知道。”
方孟林被叫出來,付又蘭也不拐彎,“你知不知道這個多少錢一個?你爸她們也太破費了,我得心裡有個數才行。”
“我也不知道,李玉明知道,她天天去市場擺攤。”
李玉明則回答說:“一個現在能賣到六七百吧!”
“嘶~”付又蘭大吃一驚。
六七百?
這人情可欠大發了。
“不過,我們是以貨易貨,所以花不上那麼多錢。”李玉明的大喘氣讓付又蘭想翻白眼,想想對面這個不是自己家的,又忍住了。
“那大概多少錢?”
“差不多一半吧!”
那也太多了。
付又蘭心裡算了算,然後說:“我大嫂這人可真是大方爽快人!我第一次見她我就知道了。”
李玉明沒吭聲,剛才那些話都是大姐說的。
大姐可真瞭解孟林他三嬸,要是她,她可不好意思張口問人家這值多少錢?
她覺得背後打聽會更好一些。
李傑正和方立民打賭,“咱賭一百塊錢的,又蘭肯定會問她們值多少錢?她這個人,我太瞭解了!”
倒不是說她不好,而是她就這習慣。
算帳算得太清。
這也是方立民選擇讓清清過去住的一個原因。
一是她說話更直接,這樣的人說話清清不用尋思太多。
二來就是她喜歡算帳,人情帳也是帳。這樣每個月給生活費給買糧買油,她就覺得你們不欠我的,清清住的反而更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