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立民結束通話了電話,好像沒事人一樣繼續說著,“我找了家工廠做這個,也聯絡好了商場,過幾天我要去一趟省城,你……”
他頓了下問:“你要不要陪我去一趟?”
李傑搖頭:“我就不去了。”她去算幹嗎的?
她實在看不下去了,“老方,你要是難受就說出來,省得憋心裡憋出病來。”
方立民笑了笑:“怎麼?同情我?”
同情你個鬼。
就你這強大的心理需要人同情嗎?
方立民收了笑容:“她給愛軍打了電話,說要跟姓常的結婚。讓她告訴我……”
他冷笑:“這就是我的好姑娘,為了個男人連家連我這個父親都不要了。”
李傑靜靜聽著,站在方夢君的立場肯定覺得他是個老古董,專制、獨裁。
可站在方立民的角度,女兒的行為很傷他的心。
能說誰對誰錯嗎?
要不是有前世的記憶,誰又能知道姓常的是這樣的人呢?
“我和愛軍說了,讓她告訴家裡這些人,誰敢去參加她的婚禮,那就不要認我這個大哥……”
別說,他就有這個威望,他發話了,哪怕家裡人真有想去的也不敢去。
哪怕是偷著去也不會。
方立民淡淡道:“她不是要和我劃清界限嗎?那就劃啊!”
李傑很想想問問方愛軍電話裡都說了什麼?
他好像沒有暴怒,和他妹妹說著不準去參加婚禮時也好像很冷靜,可李傑卻覺得,認識他幾十年了,第一次看到他這樣。
越冷靜越憤怒。
她心裡既同情又有些幸災樂禍:讓你也試試被你女兒氣到爆炸的感覺。
方立民前世在女兒偷拿他的金飾時氣過。
時間的流逝,父女間哪有什麼真正的仇恨,在她一次次抱著孩子上門時就慢慢消散了。
但有些事發生了,內心深處不會毫無痕跡。
一次次的失望,累積到了頂點,方立民反而平靜了。
李傑不痛不癢的勸了幾句。
她不是聖人,對方夢君她心裡不可能不怨不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