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律師你好,我叫張林,是金陵路派出所的民警,顧白先生唆使保鏢毆打李中貴先生,已經涉嫌尋釁滋事。”
張林的話還沒有說完,常彥夫身後的一名律師抱著懷中的膝上型電腦站了出來。
“這是當時現場民眾提供的影片影像,李忠貴當時正在毆打這名老人,我的當事人只是作為一個正義的守法公民利用正常手段阻止了李中貴的施暴行為,根據《華國民法總則》第184條,我的當事人所做完全可以被定義為見義勇為。”
這個影片是祁曼心細,特地從當時的圍觀群眾手機裡複製下來的,顧白之前就發給了刑娜。
“可李中貴被鑑定出了腦震盪。”
一聽到這個,李中貴連忙站了出來:“沒錯,這是法醫給我開的證明!就算他是見義勇為,那也是防衛過當!”
一看李中貴多多少少還是懂點法律的。
常彥夫只是稍微看了一眼李中貴,扶了扶鼻樑上的眼鏡。
“防衛過當的程度不是你定的,而是靠法律去定的。”
說著,常彥夫接過膝上型電腦,將影片切到了中間一段。
“大家可以看到,施暴人李中貴將這位年邁的老人推倒後還沒有放棄他的施暴行為,繼續上去踢了老人一腳,這是一個年紀超過70歲的年邁老人,怎麼可能經受得住一個成年人的這樣毆打?我們有理由認為,如果沒有我的當事人出來阻止,這位老人很有可能繼續經受施暴人的毆打,至於後果,我們不得而知。”
“誰說我會繼續打他了?我只是把他趕出我店而已。”
常彥夫搖了搖頭。
“是否會繼續施暴,也不是透過你的一面之詞,根據《刑法》第292條故意傷害罪,我建議金陵路派出所對施暴人提起公訴,我將無償成為這位老人的律師。”
一聽到故意傷害罪這個詞,李中貴頓時慫了,他可是知道一旦被定這個罪,可是會坐牢的。
“簡直是胡說八道!惡意誹謗!我老婆也是律師,我不會跟你們多說,讓我老婆來跟你們說。”
說著,學起了顧白那一套,坐在一旁,一句話都不說。
“張警官,在罪名還沒有定性之前,我們律師事務所會一直對這件案子進行追蹤,接下來我們會按正常流程對我的當事人進行保釋。
你們可以按照流程對我的當事人提起公訴,我們會在開庭那天準時到達。”
“應該的,應該的。”
說完,常彥夫留下了一個律師處理保釋流程,便打算帶走顧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