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靈的南面,靠海。
海的東面,便是樸世阮的家鄉。
月朗星稀的夜,似乎最適合用來懷念曾經。
冥冥中,睡不著的人,不止高敏淇一個。
擁擠的睡房裡,各式各樣的呼嚕聲,此起彼伏。
汗味兒,臭襪味兒,跟空氣一樣,四下瀰漫。
靠窗戶的架子床上鋪,樸世阮盯著天花,思緒迴轉。
那是十多年前的初秋之夜,晚風格外清涼。
他戴著小黃帽,挎著小藍包,負氣離家出走。
不為別的,就是父母一味讓他參加比賽,不讓他玩。
所以,趁著父母走神,自己偷偷從保姆車裡跑了出來。
當時,他才7歲多點,認識的地方,只有離家不遠的街心小公園。
也正是這個機緣巧合,他遇到了獨自玩耍的高敏淇。
小孩子的友誼,最純潔。
從堆沙堡,聊小天,到分享糖果、書籍,甚至玩具。
時間一長,自然便心心相念。
可好景不長。
在他8歲生日當天,高敏淇被叔叔帶走了。
至此,整整十一年,再無聯絡。
樸世阮嘆了一聲,投眼望向窗外。
思緒又轉向了另一個層面。
兩年前,他的父親得了急病,需要一大筆錢。
他就是個練習生,平常都是自己打工養活自己,根本沒能多餘的存款。
為了救父親,他決定迴歸正常人生活,找幾份穩當的兼職賺錢。
就在他跟公司談判解約時,一個男人出現了。
這個男人願意支付他父親足夠的醫療費用,直至康復,條件是讓他一切聽從安排,不得反駁和拒絕。
同時,男人還允許他繼續當練習生,甚至出道當偶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