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了,又有哪家中小型雜誌社不希望刊登李朗的漫畫?
一頓飯吃下來,雙方已經達成了初步意向。
聽風雜誌社購買《東京聖手》的連載授權。
廣成雜誌社購買《行屍走肉》的連載授權。
這是一種嘗試,兩部漫畫都很優秀,都可以得到更多的推廣渠道。
漫畫的熱度會更高,單行本銷量更高,版權也能賣個好價格。
購買雜誌的讀者,也能看到更多更好的漫畫。
可以說是一舉數得。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聽風雜誌的銷量要高於廣成雜誌,看似騰衝太郎更佔便宜。
但這只是一個開始。
聽風雜誌社還會找更多的中小型雜誌社進行聯合推廣。
萬事開頭難,只要有了第一家就會有第二家。
他相信願意購買《行屍走肉》連載授權的雜誌社,肯定會高於《東京聖手》。
從長遠的角度看,聽風雜誌社並不吃虧。
隨著合作的雜誌社數量增多,聯合推廣的雜誌數量也會增加,《行屍走肉》的曝光率也會越來越高。
這有利於行屍走肉在東京單行本的銷量。
等到聯合雜誌社的週刊總銷量達到一百萬卷,李朗就準備發行《火影忍者》。
他相信。
火影忍者這部現象級的作品可以將這種聯合推廣的模式推到巔峰。
試問,有幾家雜誌社可以拒絕《火影忍者》的連載?
一旦聯合的雜誌社達到一定數量,就有足夠的力量跟大型雜誌社抗衡。
到時,李朗還會邀請一些知名漫畫家加入聽風雜誌社。
只要形成了一種良性迴圈,聽風雜誌社也會逐漸壯大,雜誌銷量也會增加。
到了那個時候,李朗就不是一個人在戰鬥了。
當然,要走到那一步還有很長的路,但他已經踏上了堅實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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