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傳渠道的問題就解決了。”
佐藤一夫想了一會說道,“您這個想法有點意思。
以您的知名度自然是沒問題,估計別說是一千日元/每頁,即便再高一些,他們也是能接受的。
但不適用於雜誌社的其他漫畫家。
咱們雜誌社成立初期,不可能招來太多知名漫畫家。
還有一點。
雜誌的銷量,代表著雜誌社的盈利,如果將漫畫授權給其他雜誌社連載,雖然能提高漫畫的宣傳度,但無法增加雜誌的銷量,雜誌社依然無法盈利。”
李朗道,“一家小型雜誌社本身就沒有多少雜誌銷量,只要我的漫畫宣傳到位,單行本版稅和漫畫周邊足以養活一家雜誌社。至於雜誌的銷量,只能慢慢培養讀者和粉絲,短時間內,我也沒有太好的辦法。”
佐藤一夫並不懷疑李朗的能力,但他還是覺得有些不靠譜,風險太大。
“您之前說,出讓一部分版權來吸引漫畫家,如果雜誌社不靠雜誌銷量,又沒有漫畫版權,那雜誌社的贏利點是什麼,靠什麼維持正常運轉,總不能一直讓您貼補。
還有什麼存在的意義。”
李朗道,“出讓部分版權,不代表雜誌社沒有利益分成。雜誌社一樣可以獲得改編權的利益分成,只是適當的降低。”
佐藤一夫啜了一口酒,“那您有沒有想過漫畫家會左手倒右手,將漫畫版權低價賣給其他公司,到時候咱們即便能獲得分成,也是很小的一部分利益。”
李朗道,“這一點籤合同的時候可以提出來,同等條件下雜誌社擁有優先收購權,如果雜誌社覺得漫畫家出售版權的價格低,完全可以自己收購過來。
在這方面雜誌社本身就具有一定的優勢。”
“李桑,你不覺得太折騰,風險太大了嗎?以你的能力,好好的創作漫畫,一樣可以活的很好,何必要趟這趟渾水。”
李朗道,“如果我現在處於一共很低的階段,我可能不會想那麼多。
但我現在已經衣食無憂了,跟之前的想法也不同了,想要的更多。
看到自己辛苦創作的漫畫版權在別人手上,我心裡很不舒服。
我覺得自己應該做點什麼,我也相信自己有能力改變。
佐藤桑,我不是玩票。
我是認真的。”
“您知道這麼做的後果嗎?你可能會成為雜誌行業的公敵。”
“我現在已經是了。就算我不這麼做,他們也一樣會封殺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