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沒說話的賢哲擠出一抹笑容,“嗨,夥計們,我覺得為了我們的友誼,我可以晚點再買。”
“歐耶,問題解決了。”馬庫斯用拳頭捶了捶賢哲的胸口,“夥計,你是個好人。”
賢哲笑道,“no,不要給我發好人卡。
馬庫斯,你不是我喜歡的型別。”
“哈哈……”四個夥伴笑了起來。
買到《行屍走肉》單行本的三個夥伴坐在一旁看書,賢哲獨自一個人在店裡逛,沒辦法,他總不能像個傻子一樣坐在那。
“哎……”賢哲輕嘆了一聲,有些羨慕的望著三個夥伴。
他不是羨慕對方三人買到了漫畫書,而是羨慕三個人的處境。
賢哲很清楚,任何一個小團體都有高有低,自己在四個人中肯定是墊底的,佔便宜的事輪不到自己,吃虧的事,自己肯定是第一位。
但即便如此,他依舊不肯離開這個團體。
因為只要他是這個團體的一份子,外人就不會欺負他,如果有外人來找茬,庫克三人也會幫他出頭。
耶,現實就是這麼殘酷,兩權相害取其輕。
他很擅長做選擇題,這也是亞裔在美利堅的基本生存手段。
傑克走過來,笑著說道,“嗨,夥計,你也喜歡看行屍走肉?”
賢哲聳了聳肩膀,“耶,有什麼問題嗎?先生。”
“no,送給你。”傑克將行屍走肉的單行本栽進對方手裡。
賢哲露出吃驚的神色,“why?”
“這是一本好書,你值得擁有。”說完,庫克揮了揮手,自認為很瀟灑的離開了。
他已經得到了想要的反饋。
《行屍走肉》的單行本已經賣瘋了,絕對大爆!
這麼好的機會,他不能幹看著,必須做點什麼。
只要再推一把,這部漫畫絕對能火上天。
……
橫川大廈。
李朗工作室。
李朗的一番操作,工作室恢復了穩定。
但李朗心裡並不舒服,被幾家大型雜誌社這麼一搞,他總覺得有些憋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