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條款是必須加的,是李朗對自身權利的一種保障。
李朗準備在小學館連載漫畫,肯定要得罪講談社,萬一講談社把一拳超人停刊,李朗還能繼續在小學館創作新的漫畫。
他擔心自己保留版權的行為引起雜誌行業不滿,被雜誌社聯手封殺。
這個條款算是小學館給李朗的一道護身符。
這些只是洽談的初步意向,在漫畫沒有創作出來之前不可能簽訂正式合同。
清水玲子離開後,李朗的內心依舊無法平靜。
此時的他產生了巨大的壓力。
他的壓力來源並不是講談社、也不是小學館,而是整個雜誌行業。
版權是漫畫的核心價值,所以雜誌社才會千方百計的獲得版權。
李朗想要保留漫畫版權,可以說是在虎口奪食,這也是他答應跟小學館合作的原因。
他和講談社接觸的比較多,以他對講談社的瞭解,對方是不會輕易放棄漫畫版權的。
李朗想要保留更多的漫畫版權,只能在兩家雜誌社的競爭中達成。
當然,這種操作是有一定的風險性。
但為了保留漫畫版權,冒一些風險也是值得的。
還是那句話,版權才是漫畫的核心價值。
未來的時代IP為王。
迪士尼能夠能夠成為巨無霸,正是一步步的收購版權,最終成為了世界級的版權大佬。
漫威夠火吧,星戰夠牛吧,都是人家的,想不賺錢都難。
李朗也想成為版權大佬,他也有這個能力。
要是創作了一輩子漫畫,部部漫畫都是經典,最後版權卻在雜誌社手中,那才叫悲劇。
這一步早晚要走。
小學館《少年Sunday》的總編主動上門,顯示出了他們的誠意,對李朗來說也是一個機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