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凱不傻,如果歌是他拿回來的。買下虧了,他擔責任沒問題。
歌是蔣運鵬自己拿回來的,卻要他做決定。如果一定要他做決定,他肯定不同意買。他之所以不做這個決定,也是怕萬一這些歌日後火了,別人就可以質疑他的專業水平。
先撇清自己責任,才是職場最明智的選擇。
剛才已經盡職盡責說出利弊,你堂堂一個娛樂公司老闆,自己不敢做決定,要我背鍋。
呵呵。
才一百萬而已,你自己玩不起就不要玩嘛。看看其他兩家,直接就否了。
蔣運鵬揮手讓柯凱出去。他知道自己的意圖被柯凱看破。
這九首歌,他確實有賭的成份。贏了,紅運娛樂就能壓另外兩家一頭。
本想讓柯凱評測是不是有贏的機會。結果柯凱說得模稜兩可,無法讓他下決定。
他乾脆讓柯凱做決定。虧了可以說是柯凱判斷錯誤,自己不會被另外兩家老闆嘲笑。
結果……
吳龍收到吳廷駿的訊息,說上面覺得不合適,抱歉了。
這才正常,如果一百萬還買,那才是傻子。
吳龍雖然不喜歡吳廷駿、薛波、湯霜,但劇組邀歌代表的是劇組,不是單個的人。
劇組邀歌他拒絕,以後就沒劇組找他邀歌。他沒必要直接拒絕,做這樣斷自己財路的事。
這不僅是斷自己財路,還是斷自己聲望值。
他寫出來,證明自己的創作能力。認為要價高,可以不買。
事情的發展,有時候往往出人意料。
此事本不應該傳出來,卻在網上傳開了。
薛波的薇博。
“有人獅子大開口,九首歌要價一百萬賣給《白蛇許仙傳》。而且其中三首是同一個曲不同詞,還有兩首歌也是一個曲寫兩份詞,湊足九首歌。
我就不明白了,這不是把人當傻子嗎?
以為有幾首歌屬於他名下,就能吹噓自己是創作歌手,多才多藝,能演會唱還能寫歌,就可以隨便騙個一百萬?
你那些歌,是不是你寫的還兩說呢。
具體是誰,我就不說了,避免得罪人。反正他是本劇的一個反派,吹噓自己很能打。”
好傢伙,這不點名和點名有什麼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