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光耀很小的時候就知道有留學這個事了。
那年他爸媽鬧離婚,他爸找那個女人的弟弟就在外面留洋。
對,那時不叫留學,大家都說留洋。
正是因為那家人有一個留洋的學生她家在當地的地位很高,女兒找個有婦之夫明面上也沒人敢管她。
當時莫父也說跟著他們家怎麼樣都會有出息,早晚會離開這個小地方,因為對方有個留洋的弟弟。
最後父親走了, 久不歸家,投進了那個留學生姐姐的懷抱。
再後來母親也走了,為了報復父親,她扔掉了自己這個累贅。
那時母親就想讓父親帶個拖油瓶,進不了那家人的門。
只是她沒有想到有些人自私起來沒有底線。
為了進那家人的門,沒過多久父親就拋棄了他。
那時莫光耀還很小,才四歲。
四歲的孩子其實並不能記太多事情, 以至於後面好多事情, 好多細節,他都忘記了。
但他一直記得,一直記得那個女人有個留洋的弟弟,一直記得父親提起這件事情時眼中的神彩,那是嚮往跟羨慕混合出來的神情。
他也記得母親聽到這件事時無奈跟無能為力的面容。
在知道對方有個留學生弟弟的時候,母親沒有再掙扎,她選擇了放棄。
那時莫光耀就想,留學的人有這麼厲害,這麼讓人喜歡嗎?
所以,不知道何時起,他開始覺得自己唯一的出路是讀書,自己唯一獲得幸福的方式是留學。
他要成為最厲害的那個學生,他要成為別人羨慕跟嚮往的那個人。
後來他開始讀書了,他接觸到了書本這種東西。
果然,讀書真的太好太好了。
讀書可以讓他了解更多意想不到的東西,在書中的世界, 他就像是一個探險的孩子,那裡面沒有歧視、嫌棄、嘲笑跟捉弄,只有陽光、溫暖、感動與愛。
莫光耀喜歡讀書, 喜歡學習,太喜歡太喜歡,這種喜歡幾乎跟他的靈魂融為了一體,如果分割他只會感到無比的痛苦。
所以當年賈彩書告訴他,可以供他繼續讀書,他毫不猶豫地答應了要娶她,跟她定親。
他如願以償地上了高中,甚至是大學,到現在還將拿到出國留學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