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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兩百一十三章 誰能挽救我們? (1 / 3)

個人工作室再外包出去,其實也就相當於變相簽約該公司,

只不過這樣比起掛靠更加自由,而且分手的成本更低,合作也更順意。

“說說你的條件?”

“三個方面。”

蘇軒伸出兩根手指,緩聲道:

“第一,我看好一個綜藝版權,公司得幫忙拿下代理並一起合力運作。

放心,這是雙贏的東西,否則我也不會在這個時候提出。

第二,我有辦法讓璀璨美公司低價拋手冠冕團,然後收至工作室交給漢嘉代理,但其中涉及到一些漢城的爭議和利益,需要你背後關係託底。”

第三,我工作室名下的版權IP開發,到時可能需要藉助公司的資源,具體分配以後細談,可以保證的是會優先選用公司藝人。”

李詩雅深深看了蘇軒一眼:

“哪個綜藝版權?”

“《RM》”

“這個綜藝的確很火,我們之前也考慮要不要代理個國內版的,既然你提出來了,那倒是可以合作試試,畢竟近水樓臺先得月。

至於冠冕團的事,你確定能拿下而不會惹火燒身?”

“你放心好了,這件事我已經有些頭緒,就看金光洙接下來是怎麼處理排斥風波的。”

蘇軒有些意味深長:

“要是他一個處理不好,冠冕團在他手上糊了,那懆作起來成功率更大。”

雖然這話不好聽,對冠冕團來說暫時也難受,但他這樣做卻是解決問題的上佳方案,甚至可以說一舉兩得。

李詩雅沉吟著:

“那行,我回頭和董事們商議一下,或者你遲些回來公司一趟,我們再詳談吧。”

她感覺自己還是有點小瞧蘇軒了,這小子的見識、手腕、魄力都相當不簡單。

而且她相信對方既然說得出,那就大機率能做得到蛇吞象的壯舉。

而金光洙是怎麼處理的呢?

不知他是不是氣炸肺還是太自負,竟然一直不解釋也不公關。

直到七月三十號,璀璨美社長金光洙突然對外發布宣告:

單方面解除與劉化英的合約關係!

換言之,直接就將劉化英給踢出組合了。

遛,還是金光洙玩得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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