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電車上作為人質的女子因為心臟病在醫院去世了,她的家人投訴你,還有你打死了嫌疑犯,我們有權對你進行調查。”帶頭的胖子一臉公事公辦的態度。
“那傢伙打死了我們的兄弟還是嫌疑犯?”聽到嫌疑犯這個詞,李鷹感覺有些諷刺。
“在法官將其定罪之前,他就是嫌犯,這是法律規定的,李督察,請注意你的言辭。”領頭的胖子提醒道。
“好的!”李鷹沒有雷衛東的地位,面對強勢部門只能點頭服軟,跟三人來到警署一間小會議室接受詢問。
“李警官,嫌犯黃雄劫持人質,電車裡到處都是乘客,你根本看不到疑犯在哪裡,是不是?”
領頭的胖子一邊紀錄,一邊說道。
“是!”李鷹學問不高,面對詢問很容易就陷入對於的語言陷阱。
“那你什麼開槍,不怕傷到人嗎?”胖子調查員的聲音高了三度。
“直覺,我的自覺一向很準。”李鷹沒好氣說道。
“直覺,那你有沒有考慮過乘客的安全,還有開槍前為什麼不發生警告,法律規定警察開槍之前必須進行警告的。”
“時間來不及,黃雄是瘋子,他會殺人的。”李鷹辯解道。
“你知道嗎,人質有心臟病,因為你未發出警告就開槍,死者家屬投訴你,要追究你的刑事責任,現在上面準備讓你停職。”
胖子調查官根本不給李鷹解釋的機會,語速快的像機關槍一樣,堵得李鷹辯解的話都說不出來,直能大聲道。
“我調查黃雄好久了,這傢伙是個瘋子,有嚴重的殺人傾向,難道等他殺人了我再開槍,還有昨天我們有一個同事死在黃雄手裡,他的家人向誰投訴。
別忘了他有兩個孩子,一個八歲另一個只有五歲,以後生活怎麼辦,只靠那點撫卹金能長大成人嗎?
你們調查科為什麼不關心一下他們,給點幫助。”
“如果關心就不是內部調查科投訴警察課了。”李鷹情緒正激動的時候,雷衛東推門走了進來。
“署長!”看到雷衛東進來,李鷹立正敬禮。
“三位,這次調查截止了,你們可以回去了。”雷衛東示意李鷹坐下,轉身對三位調查科的官員道。
“調查還沒有完成,為什麼讓我們離開,雷署長,即使你是署長也不能干涉我們的工作。”領頭的胖子知道雷衛東的權勢,沒有說什麼。
跟著來的小年輕不行了,剛剛從大學畢業的他,根本不知道人情世故,直接和雷衛東懟了起來,在他的想法裡,投訴警察課是高高在上的,管理所有警察,雷衛東這樣的署長也包含在內。
“這是黃雄以及昨晚案子的全部資料,你們可以看一下,看完了再說話。”見到有人反駁,雷衛東也不生氣,把手裡的資料往三人面前一丟說道。
“黃雄這個人僅有證可查的就殺了四十八個人,其中警察十三人,道上火拼十六人,其餘都是無辜的市民,有的是槍戰中被誤傷,也有的是作為人質時候被殺的。
這還是有證可查,沒有證據的就更多了,這傢伙是極其危險的人物。
還有,昨晚黃雄被擊斃的時候,槍裡還有七顆子彈,如果不是李督察反應迅速,在其反應過來之前將其擊斃,死亡的無辜人士至少增加兩三人。
不要說他不會開槍,他已經打死了一個警察,還會在乎打死幾個人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