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納斯的射擊場內,唐陌饒有興致的看著韋斯打光了一個手槍彈匣,然後繼續裝填。
好的槍手是用子彈喂出來的,沒有大量的實彈射擊,再有天賦也都是白給。
必須年復一年,日復一日的不停開槍,維持自己的槍感, 才能夠保持肌肉記憶,讓自己在最短的時間內做出最正確的射擊動作。
韋斯是唐陌的貼身保鏢,在找到可以放心使用的其他繼任者之前,他都是唐陌身邊最後的屏障。
這樣的人是要時刻保持最好的戰鬥狀態的,所以韋斯總是抓緊一切時間,訓練自己的戰鬥技巧。
他的手槍已經玩的出神入化, 幾乎每一槍都能夠正中靶心。而且他的出槍速度快得匪夷所思,如同閃電一般。
“呯!”最後一槍打光,韋斯把手裡用來測試的PPK手槍樣槍放在了托盤上, 有些意猶未盡的回過頭來看向唐陌:“你總是能造出讓人喜歡的武器。”
坦白點兒說,PPK手槍真的是非常便於攜帶,而且威力不算差的單兵武器,這東西在韋斯的手裡,簡直堪稱神器。
比起個頭很大的M1911手槍來,PPK手槍似乎更適合保鏢或者間諜之類的人員使用。
不過,PPK手槍同樣也有自己的缺點,首先的一個缺點就是這種武器的威力相對於來說太小了。
M1911手槍的口徑更大,使用的子彈可是比PPK使用的7.65毫米手槍彈威力大了太多,停止能力自然那也是高出一大截的。
所以,其實放在韋斯這樣的用槍的高手手上,M1911手槍這種一槍就能解決問題的武器事實上擁有更大的威力。
同樣只能裝7發子彈,PPK手槍的7發子彈或許無法解決問題,可M1911手槍就要穩妥的多。
因此韋斯還是更喜歡威力巨大的M1911手槍,至少在實驗了許多種手槍之後,韋斯更偏愛的是M1911手槍和“駁殼槍”。
如果能夠攜帶的話, 韋斯更願意攜帶駁殼槍, 也就是毛瑟自動手槍,這種武器的威力很大,而且可以臨時充當自動武器來使用。
雖然在準度上缺陷巨大,可是韋斯更喜歡這種擁有強大威力的自動武器,畢竟和當年的希瑞克燧發手槍比起來,現在參與大唐集團手槍競標實驗的手槍,那都可以算得上是精品中的精品了。
魯格手槍事實上也有樣槍被製造出來,不過這種開火的時候不那麼穩定的手槍,韋斯並不喜歡。
雖然價格昂貴,而且使用了許多新的技術,可魯格手槍的固有缺陷依舊很多,很難與更穩定的PPK與M1911競爭。
事實上哪怕是三德子時代,普魯士的貴族軍官們佩戴魯格手槍的也不太多,大多數魯格手槍都被留給了警察和二線部隊……畢竟戰場環境太差了,這種金貴的手槍不太合用。
在唐陌穿越之前的世界裡,1910年前後,誕生了太多太多效能優秀的手槍了。
傑克和比利時都有不錯的設計,勃朗寧大威力手槍和傑克的CZ手槍都很有名。
而唐陌的實驗室裡,這些手槍也都被能工巧匠們複製了出來,用來測試每一種手槍的極限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