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戰沉聲問道:“要幾顆子彈?”
陳勳伸出一根手指,殺氣騰騰的道:“一顆。”
雷戰掏出自己的配槍,咔嚓一聲退出彈夾,按出一顆顆子彈,只留下一顆,把槍遞給陳勳。
陳勳毫不猶豫的接過來,轉身對審訊室門口守衛道:“帶我進去,我槍斃了他。”
特麼,這麼簡單嗎?
衛兵在一旁聽了半天了,本來以為,這傢伙當著首長的面,要槍斃犯人,肯定要被罵了,不禁看向何志軍。
何志軍被陳勳這殺氣騰騰樣子,嚇了一跳,見過殺人的,沒有見過這麼迫不及待殺人的。
瑪德,這小子的殺神之名,是用犯罪分子的血寫出來的。
他輕咳一聲,對衛兵道:“將那傢伙拉到林子裡去,事後處理一下,就當執行任務的時候,被打死的。”
他現在也有些頭疼,他這個首長什麼大風大浪都見過了,也沒有經過這麼瘋狂的事,這小子一言不合,就要當場槍斃了。
殺神就是殺神,盛名之下,名不虛傳。
不過,他知道審訊室都是攝像頭,沒有必要留下痕跡,還是到外面處理好了。
只是他有點在意陳勳,殺氣太重了,但是他也能理解,當年雷克明,跪在他首長墓前,幾天幾夜,哭得都暈死過去了好幾次。
最後衝冠一怒,本來就是一個文藝兵的他,化身為戰神……
何況,陳勳是一個班都沒有了,一個班十二個人,同吃同住,同甘共苦,訓練,站崗,互相鼓勵支援,卻是隻剩下他一個。
一個人多瘋狂,就承受了多大的痛苦,沒有人願意當瘋子,沒有人願意一直殺人,哪怕是死有餘辜的壞人……
何志軍很理解這種痛苦,他也曾經承受過一樣的痛苦,他反而更心痛陳勳。
從小的方面來說,陳勳還是一個不到二十歲的孩子啊,卻是要承受這莫大的痛苦,他的情感越是濃烈,現在越是冷漠。
他的心門,已經隨著戰友的死,已經閉上了。
不過,讓何志軍慶幸的是,陳勳並沒有因為這些痛苦,淪落成為殺人魔。
從他為了救群眾,以身擋刀,為了救耿繼輝,赤手空拳,對上荷槍實彈的殺手……
從他的一言一行,他並沒有失去一個軍人應有的擔當,責任感,使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