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昂仔細整理一下思路,然後才緩緩的說道:“大師,人人有私慾,此乃天性,無法摒除,故大權獨攬久之必腐,愛民會、愛民軍也必然如此,十年不腐,五十年必腐,父不腐,子必腐,因此必須有強力的監察和懲戒。”
“負責監察之人必須與愛民會、愛民軍無利害糾葛,而本身又不易受他人收買與影響。我想貴寺僧眾比較符合這個條件,所以我就想獨自成立一個監察司,監察司只受皇帝節制,賦予監察考核天下官員的權力。”
“監察司由出家人組成,司長由淨土寺主持擔任,人員由淨土寺自行任免,當然每個參與監察司的僧眾必須有清白的來歷並公示天下,其選定之要求容後再議。將來天下平定之後,淨土寺可以在各地州府建立寺廟,派遣一定僧眾成立當地監察寺,僧眾數量再議,建造寺廟資費由官府支出。”
“所有監察司僧眾沒有俸祿,沒有官階,在衣食住行上沒有任何特權。但每人可以一次性分得五十畝土地作為永久性田產,其人在生時,田產統一歸寺廟管理;其人死後,歸其至親之人所有,若無至親之人,收歸國有。監察司僧眾如若還俗,則一半土地收歸國有,其子孫三代不得為官。”
“所有監察司僧眾必須非本地出生,所在州府之中亦無親朋,譬如京師出生之僧眾派遣到滇州監察寺,滇州出生之僧眾則派遣到北關州監察寺。各地監察寺僧眾在監察各地官員的同時可以自由佈道,但不得蠱惑、強迫民眾加入,民眾信與不信一切自願。”
“所有各地監察寺僧眾列名於市,公示於眾,其監察成效卓著者,刻石碑列於宗廟,供後人景仰。所有監察司僧眾,均須於官塾研習平等法治之學、術數、農桑和技工等格物之學,學成考核合格之後方能成為各地監察寺之成員。”
“每年各地官府課稅收入的百分之三交給各地監察寺,作為監察寺監察和考核官員之資費。各地監察寺僧眾在任意挑選的一個外地官員、兩個外地士兵和兩個外地民眾陪同之下,有權隨時檢視田契、地契、房契和錢莊存根、有權隨時檢視官府庫房和賬簿;官府所建一切工程和一切開支,監察司僧眾都可以在上述條件下稽查所有細節。”
“被任意挑選的那五人,必須與該監察寺僧眾非親非朋,必須是素未謀面,必須在當日離開之前簽署保密協議,以及獨立簽署該監察寺僧眾當日所為是否遵守公平公正原則的確認書。所有監察司僧眾也必須遵守保密制度。”
“如果五份確認書都肯定該監察司僧眾當日行為違犯了公平公正原則,則罷免該監察寺僧眾,沒收其五十畝田產,終身不得入監察寺,並按其情節輕重給予懲罰。”
“監察司不得隨意打擾官員的工作和日常生活,也無權傳召、禁錮和抓捕官員,但監察司每年向皇帝提交官員行為以及政績的考核結果,並同時向天下公佈;皇帝與內閣必須馬上就官員考核結果進行審查,對比吏部的內審結果,一併作為官員升降獎懲的依據。”
“如果監察司對皇帝和內閣審定的官員升降獎懲結果持有不同意見,可以要求隨機挑選七位與該官員非親非故、亦無利害糾葛的中立者,即非官員本地的三位士兵和四位民間人士,以及內閣指定四人、監察司指定四人,組成稽查組,重新對該官員進行審查並將結果以及細節公諸於世。在此期間,該官員暫停一切職務。”
“當然,我剛才所說的並不完善,還需要集思廣益、多次討論才能最終決定,而且必須要其他制度配合。但我相信只要開此先河,將來就一定可以幫助杜絕貪官、庸官和昏官,遏制官員不斷膨脹的私慾,還天下一個比較清明的吏治。”
高昂有選擇性闡明瞭監察司的構思,但很多更超前的舉措他卻沒有說出來,一來他怕眾人無法接受,二來,必須要留待召開愛民會全體會議室集體討論,逐漸借其他人之口一步步的完善,這樣監察司的制度才能夠徹底深入民心,削弱抵制的力量。
眾人聽了瞠目結舌、久久無言,他們怎麼可能想到由出家人來監察官員?高昂的監察司制度看似荒謬,但細細一想卻不是沒有道理,也不是沒有可能實現。
畢竟只要確保出家人的出身清白,並確保他們與所監察的官員毫無瓜葛,又輔以公證人,主要從官員的財產、官府的庫房賬簿以及官府所建造工程和一切開支入手,官員清白與否、合格與否、官府政績如何基本都會公諸於世。
雖然此項做法必有弊端,但相比可能存在的弊端,其好處肯定大於弊端,值得一試。
空法大師一向古井無波的臉上此刻再也無法保持平靜,震駭、驚喜和敬佩各種神情夾雜,一直顯得黯淡無神的雙眼突然爆出一抹精芒,連連閃動,顯然是心中在深切思量著。
足足兩刻時間之後,空法大師才從沉思之中回來,對高昂深深鞠躬道:“高施主此舉隱合天理正道,必可遏制人心貪慾之於未發,老衲在此以佛祖之名起誓,淨土宗、淨土寺僧眾必定全力以赴幫助高施主實現此宏偉願念,造福於天下百姓。監察司不立,老衲則不還寺!”
高昂聽空法大師竟然為此改變主意決定親自留下幫忙,當真有點喜出望外,他正愁著一旦他和秦弘帶兵外出,兗州就沒有先天高手坐鎮,愛民會愛民軍核心人物的安全就無法保證,現在空法大師肯留下,那就再好不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