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
“在一起!”
同學們的呼聲一浪高過一浪,靈犀的臉,也浮出害羞的模樣。
莊嚴見狀,急切的迫不及待的看向靈犀。
見靈犀點了點頭後,才一下將自己的戒指戴在靈犀的無名指。
夜風,是一張一張幸福的笑臉。
“親一個。”
“親一個。”
“親一個。”
“親一個。”
“親一個。”
同學們都大聲歡呼,莊嚴主動的摟著靈犀的腰。
靈犀閉眼睛,她知道,莊嚴親不下去……
眼看莊嚴的唇,要和靈犀的唇相碰時,莊嚴一下移開自己的唇。
“不給你們看。”
人群,發出一陣一陣善意的鬨笑聲。
在這個時候,人群裡一名小夥子,一下站在到旁邊的一位姑娘的身邊。
他道,“小櫻,我喜歡你,我想和你在一起,雖然我沒有莊總那麼有錢,那麼大手筆,但我願意用我的一顆真心,愛你,守護你,你願意給我這樣的機會嗎?”
叫小櫻的姑娘顯然有些意外,她似乎完全沒有料到對方會表白。
她驚訝的捂著唇,好半天,一句話都說不出來。
靈犀抱著莊嚴準備好的玫瑰花,走到男孩子的身邊,她將玫瑰花交到男孩的手。
“空著手告白,顯得太沒有誠意,這束花送給你。”
男孩子連連擺手。
“謝謝,不過,我不需要,我知道小櫻不是這樣的女孩子,對吧,小櫻?”
靈犀皺起眉頭,她其實還覺得這個男孩子是個神經質呢。
不,準確的說,如果兩情相悅,並事先商量好的話,大眾廣庭之下表白,似乎並沒有什麼錯。
可這個男孩子這樣的行為,在靈犀看來,其實有一種咄咄逼人的感覺,甚至還帶了一種道德綁架的意味。
當著這麼多人的面,叫“小櫻”的姑娘,如果拒絕的話,顯得不太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