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犀的狀紙,遞到了府上,靈犀親自辯解,大抵他杜長瑜的人,沒有想到,靈犀會如此的膽大妄為!
靈犀從容不迫,理據力爭,聲淚俱下的講敘了孔家大姐在岳家的生活!
孔家大姐嫁進岳家五年,操持家務,替寡母養老送終!
樣樣都未曾落於人後……
可謂是盡到一個妻子的職責,反觀岳雲群,則是像一灘爛泥糊不上牆。
肩不能扛,手不能提,賺不了錢,養不了家。
這樣的男人,要來有什麼用?
“大人,小生實在是為姐姐報打不平,常言道,嫁漢嫁漢,穿衣吃飯,小生的姐姐嫁進岳家五載,生一兒一女,伺候寡母,照顧岳雲群,從未有些許鬆懈,小生認為,一個男人,可以無能,卻不能無賴,小生手裡有這樣的一張嫁妝單子,單子上上好的書畫是一百畝了,外加沙地兩百畝,而短短一年,這些都被化光了……我不知道我的姐姐到底****山珍海味,還是****都綾羅綢緞,這麼多的東西,竟然都沒了……我們孔家,身為孔聖人的後人,是斷然不允許自己家的骨肉,在外被人欺負……錢我姐姐能掙、孩子我姐姐能養,這樣無才無德無用的男人,我姐姐要來有什麼用,是擺設嗎?”
所幸,在這個朝代,男人花女人的嫁妝,是一件丟臉致極的事情。
以前誰都知道岳雲群自己是孤兒寡母並沒有什麼錢,他出手闊綽大方,也是花了妻子的錢!
可那時,沒有鬧出來,就好像罩了一張遮羞布的!
愛怎麼弄,就怎麼弄!
誰計較?
沒有人會計較!
但今日不同了,靈犀舍了一張臉,將岳雲群吃軟飯花女人錢的事實,一項一項的羅列了出來!
你不承認,也得承認啊!
“和離就和離,孩子,我是絕對不給啊!”
靈犀一開始就沒有打算拿孩子當籌碼,“那是當然,孩子畢竟是岳氏的骨肉,我也是熟識聖賢書的人,是斷然不會做出這等人!再說了,那天倆孩子,是我姐所出,這是誰也更改不了的事實!”
岳雲群有些拿不實在了,竟然真的不要孩子?
也對,那不是廢話麼?
和離女本就不易再嫁,更何況,還是一個帶著孩子的和離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