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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1章 養兒不如養條狗【18】 (2 / 3)

王瓊瓊為了避免和黃東博再次碰上,在鄧超的安排下,他們兩人把孩子扔在了孃家,然後二人去了一個小島,度過了十分愉快的一段時間!

因著王瓊瓊要離婚,黃東博心情不好,便有當日在商場裡拍著相片的女性朋友,傳了幾張鄧超與王瓊瓊舉止親暱的相片給黃東博!

法院開庭的時候,這就是證據!

黃東博在法庭上主張,王瓊瓊是婚內出軌之類的,聲稱她不能養孩子!

同時,王瓊瓊的代表律師,也聲稱,王瓊瓊並沒有出軌,這只是普通朋友,更何況,還帶著了孩子呢?

王瓊瓊的代表律師,將王瓊瓊這段時間的銀行流水,以及王瓊瓊帶小乖的這些重要的事實都講了出來!

“法官大人,我方當事人嫁給黃東博先生之後,一直勤儉執家,她身為一個女人,在照顧小孩子的同時,還肩負了這個家的所有開銷,而身為男人的黃東博先生,不僅不照顧孩子,還將孩子遺棄在教師宿舍,同時,他還沉迷於遊戲,甚至,還有家暴的傾向,法官大人,我懇請您們,做出公正的審判,一個有著家暴因子的父親,對於小孩子的成長有多麼不利?”

事實上,在法庭上,就算黃東博拿出當時的相片,卻也沒有任何的效力。

這些相片,也只能說明,王瓊瓊與一男人逛街!

你有什麼證據,就這樣確定,王瓊瓊出軌了?

但對於黃東博來說,上次遺棄小乖在房間門口,以及這一次暴打王瓊瓊都有派出所有的出警記錄。

這也就意味著……黃東博根本就沒有資格成為一個父親,更重要的是,他沒有任何的收入來源!

法院最終判定,黃東博與王瓊瓊離婚,兩人共同居住的這一套房子,協議為小乖的財產,夫妻二人,任何一方,無權處理這一套房子。

法院同時將小乖判給了王瓊瓊,黃東博並每月按時支付一千元的育兒費用!!

黃東博當然不同意啊,王瓊瓊要和他離婚,房子王瓊瓊和小乖住,他去住哪?

喝西北風嗎?

黃東博氣的不行了,偏偏他還輸了官司,這就意味著他現在不僅沒錢,還欠一屁股的債。

黃東博那叫一個氣啊!

他心想,反正他打定主意,絕對不會搬家!

這可是他媽給他買的房子,他搬出去做什麼?

他就算要賴死,也要賴在家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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