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陽似火的季節裡,她第一次出現在我的青春當中。
她叫林倩,因為微信頭像是一隻肥碩的貓的緣故,所以暱稱叫做貓姐。
在一個普通到再普通的飯局上,舍友漫不經心的說出了她的名字,而這個名字就在那天錨定在了我心中。
陽光的笑,帶著淡妝的白皙面龐,烏黑秀麗的頭髮,天藍色的紗裙,會說話的眼睛和臉上的一對酒窩成為了我腦海當中無時無刻不揮散不去的美景。
於是,我每天買兩罐旺仔牛奶,穿過大半個學院帶一瓶給她,說是順路買的。
於是,會計系裡舉辦晚會的時候,她是主持人,我備好了金嗓子喉寶,逃課等在禮堂門口。
一天到晚變著法的逗她開心,翻看她的生活當中所有的點點滴滴,再將它們爛熟於心,似乎成為了我生命所有有意義事情的標尺。
我的朋友笑我成為了一隻標準意義上的舔狗,可是我並不認同。
如果深深的愛一個人會被稱作為夠,那麼愛存在的意義又是什麼?
有次貓姐喝多了,我扶她去了賓館住下,貓姐吐了個天昏地暗之後,終於在半夜清醒了過來。
這幾日由於連陰雨的關係,金陵的夜晚有些涼。於是貓姐就蜷縮在床上,脫掉襪子,把腳從伸進了我的肚子上取暖,然後緩緩睡去。
我一動不敢動的看著貓姐糟糕的睡相,有一種奇異的感覺,就好像連冰冷的燈光都變得溫暖,發出像燒烤一樣吱吱的幸福聲。
貓姐之所以會喝成這樣,因為她剛和男朋友分手。
第二天早上我醒過來的時候,貓姐接到了男朋友的電話後,就又飛奔回了男友的身邊,於是我只能苦悶的找吳黎喝酒訴苦······
屌絲血統純正的楚文才正在韓式烤肉店裡拉著發小吳黎喝酒,而不遠處的正是林倩和她的男朋友。
楚文才心不在焉的每吃兩口就將目光投向不遠處林倩,這讓坐在楚文才對面的吳黎十分的不爽。
“喂,蠢材啊,我倒沒看出來,你不但痴情,還是個痴漢啊。”吳黎拿著一串烤肉,眉毛一挑對楚文才說道。
楚文才憨憨一笑然後回答道,“痴情是精神力,痴漢是行動力,聽你這麼一說,我頓時感覺我行了。”
吳黎使了個眼神,不客氣的說道,“你是不是瞎啊,沒看到他有男朋友?”
楚文才心裡咯噔一下,但是仍強笑著說道,“我會等她的,總有一天她會知道我是真的對她好的。”
“你女神剛跟他男朋友剛從賓館出來。”吳黎看楚文才像是找了魔一般,於是狠心的說道。
楚文才搖了搖呀,然後說道,“我不介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