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學樓>靈異小說>明國萬曆> 第一百六十八章 對抗
閱讀設定(推薦配合 快捷鍵[F11] 進入全屏沉浸式閱讀)

設定X

第一百六十八章 對抗 (1 / 3)

耿定向給出了蘿蔔,同時以治理地方械鬥為突破口。

老人寫出了一篇文章,他在福建的影響力最甚,一舉一動都被各地模仿,很快就流傳開來。

“閩省地方,山海交錯,非重洋大海,即峻嶺崇山。凡生養其地人民,居近城市通衢者,習見官常,比戶誦讀詩書,講求禮儀,故華族世胄,所在濟濟彬彬。

惟深山窮谷愚民,平日深居簡出,即不素習禮儀,又不知曉律法,心本蠢愚,性復強悍,往往或因私岔,或挾微嫌,持其族大丁多,動輒聚眾械鬥,互相鬥殺。

殊不知此宗彼族,雖分各姓,然皆同井共裡之人,豈可忘卻守望相助之義,自相殘賊,以喪生命?

依山阻水,家各自為堡,人自為兵,聚族分疆,世相仇奪。故強凌弱,眾暴寡,風氣之頑狅,豈不忘祖典公約?

朽今日以文勸諸賢,務謹慎克欲,整飭門風,還以太平,以為後輩計。

有犯者,則天理不容也,共擊之不得助。”

福建清田難為,實則地方官府沒有威信,民不懼官,事事難辦,則舉步艱難。

而想要治安地方,豎立威信,又恐皆抗,如今有了這篇文章,許多大族則不敢犯。

這就是林雲同的威望所致,無人能及。

當然,有的人不懂形勢,越是偏遠的地方越是如此。

南安縣黃姓大族,有黃太興向陳國樑等小姓索要積年欠租,因為太重,導致對方不給,最後吵了起來。

陳國樑等人索性把黃太興趕走了,黃太興大為光火,糾結了族人去復仇。

面對人多勢眾的對方,陳國樑等人躲避不及,三兄弟皆被圍毆至死,眾人還不滿意,放火燒了屋。

其餘人敢怒不敢言,此事鬧到縣衙,縣衙管不了,上報州府,此事很快被耿定向得知。

還有人敢頂風作案,且如此惡劣,縱火燒屋,打死三條人命,耿定向直接調動衛所兵。

四百餘衛所兵,和地方差役合計五百餘人,全副武裝進了南安縣,到了地方索要殺人者,民堡不開。

“抗法者,以亂民論罪。”

官兵逼迫過甚,見推諉不過,宗族不敢魚死網破,最後勉強開門,但是隻讓進官,不讓進兵。

事情一來二去,鬧了五六日也沒有結果。

耿定向大怒,直接呵斥了知縣,以及衛所主官,限期三日內捉拿兇手歸案,否則上奏罷兩人的職。

“整列。”

將官大喝一聲,衛所兵全部站起來,等著長官的命令。

“進。”

一聲命下,幾百人向民堡前進。

上一章 目錄 +書籤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