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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九章 秦王掃六合 (3 / 4)

為了證明自己的說法,應老道還指著巨怪般的神像眼睛說道,“先秦相傳河伯像猙獰,亦性情暴虐,謂羿曾以箭射其左目,其威不可測。而這尊冰夷像眇一目,正是明證。”

冰夷原名“馮夷”,是傳說中的黃河水神,在葛洪《抱朴子·釋鬼篇》裡說他過河時淹死了,就被天帝任命為河伯,管理河川。《韓非子·內儲說上》說齊國有個人想請齊王看河伯,就在水上築壇作法,很快就有一條大魚冒出水面,此即河伯。可見河伯之形是這樣的人面魚身,所以段成式在《酉陽雜俎》就直接說河伯是人面魚身,乘著兩條龍出行。

可問題是在如此幽深艱澀的地下溶洞中,為何會有人費盡心思、遍奪機巧,凋刻出如此龐大的冰夷之像呢?

“江掌門,這件事頗有些曲折離奇,待我慢慢道來。你可知明人先賢黃左編纂的《廣東通志》?”

應老道可能是看出了江聞的疑惑,緩緩開口解釋到其中的緣由。

“書中記載了一件奇事,嘉靖戊午十一月,廣州城皇廟後五丈,有大榕樹,頹朽久矣。其根下壤又丈餘,有穴,道士扣之,其聲洞洞然,曰:中必有藏物。”

“發之,得桬木板數十片,皆兩兩相對立,多不可數,且近神像,乃封之。蓋唐宋以來完繕櫓板幹也。”

應老道說的十分詳細,幾乎是將書上這段內容爛熟於心,隨後才補充說道,“古籍首次記載的‘桬木板’兩兩相對排列,數目‘多不可數’,故而黃左推斷這是“櫓板幹”毫無差錯,時人以為神異也就沒有繼續發掘,卻偏偏在最重要的地方犯了錯……”

應老道停頓片刻,終於說出了內心蘊藏已久的答桉。

“此處並非唐宋之遺,自唐以來海砂堆積、滄海桑田,南海早已退到了扶胥古渡的位置,就是老朽隱居已久的章丘崗村,無論如何也不可能會停設在這裡,此處合應是秦漢之間的船臺遺蹟!”

應老道的話語傳蕩不絕,身處其中的武林中人也開始竊竊私語,無論如何也難以相信眼前所見竟然是千年以前的先秦古蹟!

可這件事江聞當然知道,他還知道後世在廣州都城皇廟底下,日後會挖掘出一座規模史無前例的秦代船臺遺蹟,最終被認為為一個規模巨大的船舶工場,已發掘的部分為東西長約30米、南北寬約11米的長方形,該區域中有三個平行排列的造船臺,甚至木料加工場地。

這件震驚全國的考古發現,所發掘的“船場遺址”位於地表以下5米處,船場上面覆蓋的是西漢初年以來的堆積層,下面是灰黑色的沉積黏土。取樣分析表明其中含有大量的海洋生物,初步推斷屬海相地層,表明這裡曾是淺海,因此秦代在此建造船場時已成沉積的泥灘。

已發現的三個船臺呈水平式平行排列,已在西部發現可能的斜坡式下水滑道。關於造船臺的構築方法,基於對先秦造船技術的不明確,發掘者推測船臺是與滑道相結合的,形如現代的鐵路軌道一樣,由枕木、滑板和木墩組成。

知道的發掘工作中,由於船臺遺蹟中發現了秦至漢代的銅錢,年代最晚的是漢文帝四銖半兩銅錢其結論是,故而認定這個船場最終廢棄填覆於漢初文景年間,不能排除船場始建於漢代初年的可能。

但是江聞記得很清楚,關於造船工場的年代仍是一件模湖不明的事情,而試掘中未發現絕對紀年的資料,僅僅是依靠1號船臺據放射性碳素斷代,判斷年代為公元前240±90年。

再者發掘者根據地層的疊壓關係及出土器物的年代特徵,並結合有關文獻史料,就船場的始建年代、廢棄填覆年代以及船場的建造與當時廣州地區發生的重大史事的關聯,作了初步的推論。

可對於這個遺蹟最大的疑議就出現在這裡。

要知道如果假定船場是始建於漢初,這期間正是趙佗割據嶺南的時候。但在趙佗統治時期,沒有任何關於水上活動的記載。再從考古發現看,漢初也有人在船場的附近曾營造過大型宮室,而且規模大,建造相當講究,船場場地亦因在建築用地範圍以內而被填平了。

因此這個船臺的功效有些模凌兩可,也可以認為已發掘的這一段走道是屬於趙佗稱帝之後所營建的大型宮室的一個附屬部分。

換個角度來說,假設趙佗當時出於軍事或水運交通貿易的需要而建立這樣大規模的造船工場,到了文景之前就把它廢棄填覆掉,是沒有理由也不可能的。然而當時的南越國並未發生什麼激烈殘酷的水上戰爭,也不至於在宮室左近建立這樣的“兵工廠”。

因此在這個角度判斷,有人認為這處船臺最初為到達番禺的秦軍在此修建造船基地,主要為這場持續多年的統一戰爭,趕製運輸急需的船隻,這樣就是一件很自然的事。因而,這個造船工場始建於秦代統一嶺南時期;到了西漢初年的文景之際,即南越趙佗割據稱帝之後不再需要,慢慢廢棄填覆的。

但以上的關於遺蹟始建於秦代的論斷,大抵都是建立在推想的基礎上的,並沒有找到更加確切的線索,也證明不了一處可以營造宮室的土地上修建船臺的必要性,這就為後來的思辨爭論埋下伏筆。似乎在某一天,原先言之鑿鑿的發現者們不知為何,開始不遺餘力地推翻先前的研究結論,並且越是資深、專業的考古專家,都會在深入研究後得出驚人統一的反駁觀點!

根據後來的記述,1976年3月在發掘現場召開的遺址性質鑑定會上,曾經負責發掘的華南工學院的老教授就代表發言,極力言明這裡是南越國的建築遺址,應為南越王臺或離宮,並提請地理學者確認此處是番禺山還是海灘,避免對於這處地下五米遺蹟的深層次破壞,儘量保證古蹟完整性。

輿論風向轉變得很快,沸沸揚揚的船臺考古逐漸變成了船臺與宮室之爭,考古工作也被迫停止了下來。

1980年,華南師範學院地理系的一位資深教授在一篇論述廣州歷史地理的文章中,進一步提出了有力的質疑。

他指出“造船工場”一帶地勢偏高,“其後又是怎樣從‘造船場’變為‘越王宮殿’的一角,這個疑問,並未得到解答”。進而“懷疑不是造船工場遺址,而更有可能是與古番禺城或古廣州城有關的建築遺址”。

等到了1997年,廣東省博物館一位研究員研究多年後也發表文章《廣州“造船工場”實為建築遺存》,認為“船臺說”不符合史實,應為幹欄樓居建築,進一步發掘毫無意義,只會破壞原本的寶貴遺蹟。

但是船臺的說法仍舊存在,挖掘申請也如雪花般飄到了文物部門手中。2000年4—5月,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研究員、建築考古學家在《中國文物報》上連載《南越王宮殿辨——與“船臺說”商榷》一文,詳列22條理由,對“船臺說”進行辯駁,認為這一遺址不可能是船臺,而是宮殿遺址的木構建築基礎。

針對反對者的駁議文章,楊教授於8月再發答覆文章,認為南越王宮署遺址應定名為宮苑遺址,船臺遺址實為一座觀景兼具生活起居功能的大型殿堂遺存,所有提出反對意見意圖破壞文物的,“都應當承擔徹徹底底的一切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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