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對吧?”時妍抽一張紙巾出來,擦掉淚花,“是你母親嫌棄我窮,配不上你。”
“我媽不是嫌貧愛富的人,我們過過窮日子,怎麼可能嫌貧愛富?”顧慕延違心的說道。
其實他之所以悔婚,原因主要有三點。
第一,母親確實嫌時妍窮,時陰夫婦的錢,不可能給時妍一分;即便時妍大學畢業,也最多是個白領,撐死年薪十萬,還不如時晶一個月的零花錢多。
與她結婚,不利於家族事業的發展。
第二,時妍的雙胎姐姐是殘疾,她自己是扁平足,怕基因有缺陷,傳給後代。
第三,時晶在伺候男人方面,確實放得開。而時妍過於青澀,未通男女之事。
當母親知道時妍讓他當和尚,不肯在夜裡伺候他,氣得要死。
哪個血氣方剛的小夥,不需要釋~放,否則憋壞了怎麼辦?
母親當天就安排時晶和他同了房,並定下婚期。
顧慕延作為孝子,母親給的女人,肯定不會拒絕,而且和時晶也有感情基礎。
當然,放棄時妍,有一點比較可惜:時妍畢竟是藥王秦淮景的外孫女,這個出身算很高貴了,可以拿出來吹一吹。
但這點好處,不足以和上面三點抗衡。
因此,母親給出最高指示,舍妍取晶。
顧慕延雖然有些不忍,但最終還是決定把對時妍的愛,化為親情。
“妍妍,我下週就和晶晶結婚了,以後就是親戚,我會拿你當親妹妹看待。”顧慕延補償地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