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圍觀的人聽了這大媽的話,也紛紛開口。
“沒錯,這種人就是不能慣著。有手有腳,為什麼不去工作?”
“社會的蛀蟲,敗類!”
“一毛錢都不要給他們。”
“最好報警,讓警察抓他們去坐牢。”
“……”
大家越說越氣,最後有幾個身強力壯的小夥子朝我走來。看那模樣,似乎要打我。
沒有辦法,我只能又跑,逃離了這片廣場。
之後,我來到了一處公園裡,發現那公園裡有兩個小女孩在那唱歌乞討。
我發現圍觀的人很多,但是沒有人罵她們,反而給予了她們同情。
“這兩個小姑娘真是可憐啊,父母離婚,不要她們了,跟著老邁的奶奶過。沒有錢上學,所以出來賣唱。”
“真的是好可憐,給點錢給她們。”
“……”
不少人紛紛施捨錢給她們,有一塊兩塊的,還有五塊十塊的,甚至還有一兩百的。
只是十幾分鍾,那兩個小姑娘面前的乞討罐裡便有了上千元。
看到這,我雙眼不由一亮。
“對啊,大家都對我這種有手有腳的年輕人出來乞討表示厭惡,但我可以賣唱乞討啊。這算是用自己的‘本事’乞討。”我這樣想著,然後也找了一個地方,開始唱歌。
但我沒有話筒和音箱,只能扯開喉嚨唱。
不過我唱歌還有些功底,唱得還不錯。
沒有多久,我的旁邊便圍了一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