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人有點懵!
什麼意思?
不是說搞點錢,宣傳一下電影《英雄》嗎?怎麼又聊起手機來了呢?
不過懵逼歸懵逼,大家還是非常老實的搖搖頭。
“我沒有!”張曼玉道。
“我沒有!”李聯傑道。
“我也沒有!”梁超偉想了想也道。
“我有!”曾鸝舉了舉手,“我手中有麥芒1的代言合同,明年才到期。”
“我也有!”
或許是閒的無聊,身穿紅色T恤衫的張逸謀這時候同樣舉起了手。
“我手中也有麥芒1的代言合同,和曾鸝一樣,大概也是明年到期。”
“嗯…,好!”
仗著身高優勢,孫浩望著大家點點頭。
“諸位,我手中有2500萬人民幣,想在半個小時內拍攝一支大麥1的手機廣告,有想參與的請到左邊來。
事先宣告一下,這2500萬人民幣的廣告費是平均分配…”
“我參加!”
孫浩的話還沒講完,曾鸝就笑眯眯的站了過去,男朋友的事業嘛,自己必須第一個站出來支援。
更何況現在閒著也是閒著!
“我也參加。”
張逸謀想的簡單,反正自己目前也是大麥科技的代言人,再多拍攝一部廣告也無所謂。
“我也參加!”李聯傑道。
別的不清楚,孫浩這傢伙搞事情的能力是一等一的強,說不定他的這支手機廣告,還會讓自己在好來塢的事業再上一個臺階。
“我也參加!”張曼玉舉手。
“我也參加!”梁朝偉迅速跟上。
……
不過,就在這個安靜和諧的氣氛中,有一個粗啦拉的嗓音讓人聽起來非常不舒服。
“孫浩師弟,我是想跟著你拍攝這支廣告,可事先你必須給我講明白,明明張總給了你3500萬,為什麼你一經手就成了2500萬平分了呢?”
“哦…,這1000萬是我的創意收入!”
面對姜聞的“好心”質問,孫浩澹澹的回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