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聽見她說剛才那句話,心裡幾乎是立馬拍板。
“我們給千秋集團打工。”
單幹說的好聽,他們現在兩三百塊的身家,憑什麼?
李珍笑眯眯點頭:“我已經猜到了。你們一家三口算是我千秋集團下屬建築公司的負責人。工資這塊,小姜,你一個月暫定五百底薪,小吳,你三百。姜武,不算。等年後我這邊負責財務的人來了,由他給你們制定具體工資!”
姜國強和吳美芳一個月工資八百,按照普通家庭來說,已經不少了。再說,他們身上還欠五百呢?
雖然和當大老闆的時候不能比,卻沒有風險,不用擔驚受怕。
挺好!
姜家兩口子都非常滿意。
李珍繼續說:“那塊地皮最快也要年後開工,這段時間,你們一家三口好好休息,年後開始大幹。”
姜國強高興的點頭。
李珍掃了一眼房子,繼續補充:“好好幹,房子蓋出來,有你們一套!”
姜家一家三口齊刷刷,不敢置信的看著李珍。
真的假的?
還沒開始幹活,就要分房子啦?
這麼好的事,打著燈籠都找不到啊?
最關鍵的還是合同,李珍和顧毓澤商量了半個小時,框框條條都能從別的合同上套過來用。
唯一不同的是,雙方投入進去的資金,無論哪一方想要撤資,或者是中途出現問題,都算作毀約。不會得到一毛錢賠付不說,還要再拿出三十萬補償對方損失。
任誰看,都是一份對兩方都苛刻的合同。
對方誰也別出事,出事就認倒黴,地皮不僅歸對方所有,還要賠三十萬。
如果一方強勢,一方弱勢,傻子都能看出來,這是強勢的一方給弱勢的一方下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