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爸媽開了一家工廠,工廠確實賺錢,但卻是在小地方開的,又髒又累,環境又不好。
夫妻倆覺得自己兒子是名牌大學生,不該受這份罪,他們兒子大學畢業之後,他們讓他們的兒子在大城市找了工作,安家落戶,沒讓他們兒子回老家。
他們不再給他們兒子錢補貼他們兒子,他們兒子就只剩下自己賺的工資,他岳父、岳母再向他要錢,他就拿不出來了。
他拿不出錢,他老婆就哭,哭她爸媽多麼辛苦不容易,哭她夾在中間多麼多麼為難。
男主人公覺得他也很難。
從他出生,他家就脫貧了,吃穿住行,他爸媽從沒委屈過他。
可他結了婚,就成窮光蛋了,出去吃頓飯都捨不得。
他爸媽依舊疼他,衣服、鞋子、吃食,什麼都給他買,唯恐他受委屈,可就是不給他錢。
拿不出錢貼補岳父、岳母,他工作一天回到家裡,面對的就是哭哭啼啼的妻子和岳父、岳母的埋怨。
後來,他岳父岳母見要不來錢,乾脆搬到了他家裡住。
夫妻倆振振有詞,他們把女兒培養的那麼優秀,也該享一享女兒福了,他們以後哪兒也不去,就在女兒家養老。
他們的話有道理嗎?
其實是有道理的。
養兒養女都一樣,兒子應該贍養父母,女兒也有責任贍養父母。
他們做的好像沒錯,可男主人公接受不了。
夫妻倆住進男主人公家裡之後,男主人公家裡就像是招了賊,衣服、鞋子、生活用品,今天沒一件,明天沒一件,他爸媽給他買的東西,好多都被他岳父、岳母搬回去補貼兒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