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你把女兒還給我!”
徐父被她哭的心煩意亂,煩躁的結束通話了手機。
他氣的在房間裡轉了幾圈,調出徐筱璃的手機號,給徐筱璃打電話。
手機關機了。
他氣的扔了手機。
他不是不疼徐筱璃。
他自己的親生女兒,他怎麼可能不疼她呢?
只是,雖然手心手背都是肉,但是手心肉多,手背肉少。
對他來說,徐筱璃就是手背。
平時一些小事上,他能一碗水端平,甚至,更寵愛徐筱璃一些。
但是到了分家產這種大事上,被千百年流傳下來的風俗習慣影響,他滿腦子都是家產都該是兒子的,女兒嫁出去,就是別人家的人了,把家產給了女兒就虧了。
所以,妻子手裡那些價值不菲的珍品,他捨不得讓妻子給女兒。
那些首飾給了女兒,以後就是別人家的了。
傳給兒子、兒媳婦,將來都是他大孫子的。
不止他這麼想、這麼做,很多人都這麼想、這麼做。
別人家的女兒,就老老實實的接受了,歡歡喜喜的嫁到婆家去了。
嫁到婆家去之後,照樣孝順父母,兢兢業業的在婆家為孃家討好處。
怎麼他的女兒就這麼混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