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爸去世之後,她再向她媽要錢時,她媽對她說,她爸走了以後,家裡沒了最大的經濟來源,讓她以後省著點花,不要再向她要錢了。
她媽說,她就是個家庭主婦,手裡沒什麼錢,錢都在她父親名下。
而她父親的財產,她父親去世之前已經分給他們兄妹了。
她氣得肝疼。
什麼叫分給他們兄妹了?
明明就是分給她哥哥和侄子侄女了!
她是她爸媽的親女兒,可分到她手中的財產還沒有她侄子多!
她又哭又鬧,不依不饒,向來對她千嬌百寵的母親,這一次卻格外的堅決。
她母親說,她是黎家人,應該繼承的是黎家的財產,趙家的財產本就應該由她哥哥和侄子繼承。
這是傳承、是規矩。
她又哭又鬧,也沒能從她媽手中弄來多少錢。
她向來不覺得錢是什麼好東西,沒有規劃,手頭有多少錢就花多少錢,沒什麼積蓄。
沒了進項之後,他們家的日子一下過得捉襟見肘,連保鏢都要僱傭不起了。
手頭上的日子難過了,眼見著快要沒辦法保持以前的生活水平了,她這才知道錢有多重要。
如果當初她就像今天似的,知道錢有多重要,她不會選擇黎錦讓。
黎錦讓只是黎家的二少爺,按照祖宗的規矩,黎家的第一繼承人是黎錦讓的哥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