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錢,連保鏢都僱傭不起,家裡的生活水平直線下降。
再這樣下去,她連以前常用的衣服、護膚品、化妝品都買不起了,以後還怎麼跟姐妹們一起逛街、購物、喝茶、健身?
黎老爺子不想和她掰扯這些,不耐煩的擺擺手,“行了,我沒精力和你們吵,你們從哪裡來的回哪裡去,別等著我讓人趕你們!拿了你們的東西,快點滾!”
“爸,您別趕我們走,行嗎?”黎錦讓紅了眼圈,哀求說:“兒子不孝,這些年沒在您膝下孝順您,現在您身體不好了,我要是就這麼走了,一輩子都良心難安,爸,您就讓我和阿旭留下來照顧您吧!”
黎老爺子冷笑,“你但凡對我有一點孝心,心裡還惦記著我,你就不會把我的話當耳旁風,把你老婆和黎婉姿帶來氣我,我看你就是嫌我死的慢,想留下,趕緊把我氣死,你好繼承我的家產。”
“黎錦讓,我告訴你,你趁早死了這條心,我早就立好遺囑了,我所有的東西都是蘇蘇和陽陽的,你和趙佳別想從我這裡拿走一分錢!”
“你說什麼?”黎母赫然變色,“你怎麼能這麼做?錦讓才是你的第一繼承人,你的財產應該由錦讓繼承,你怎麼可以給別人?”
黎老爺子冷冷看向她,“我的財產,我願意給誰就給誰,有本事你去告我!”
“你......你......”黎母氣的說不出完整的話。
理論上,黎老爺子的話是沒錯的。
他的財產,他想給誰就給誰。
可是,按照風俗習慣,誰不是把家產傳給兒子?
如果黎老爺子真把財產全都傳給了黎蘇和黎陽,她去告黎老爺子也沒用。
依照法律,黎老爺子的東西確實是願意給誰就給誰,她告不贏!
她要氣瘋了,用力拽黎錦讓的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