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瑜走回到桌子旁,看著他:“當初有人以這個點為中心,拉起了一面旗幟,我的不是總督,而是這傢俬家會所的主人。
或許是一個,或許是幾人,傳到現在,都可能已經是他們的子子孫孫,但是有一點一直沒變。
那就是達官貴人都去那,知道那一塊錢地契人絕對不少,但是你看有人去揭這個蓋子麼?
為什麼?
因為那是一個集團!
源源不斷的有新人加入這個集團。
你們icac的老闆月月去那,他就不知道嗎?
你知道蔡元祺和我談什麼麼?他就是想我加入這個利益集團。
連我都知道了,你們icac的老闆就真的一點都不知道?
知道我為什麼不告訴你,告訴你了又如何?
哦,你去跟你上司,你手上有證據,你要查你們家老闆別墅所在的高爾夫球場.
你信不信你那鬼佬上司能把鞋底扔你臉上?順便出一句‘get out!’”
陸志廉被周瑜機關槍一樣的一連串自問自答搞的啞口無言,低著頭神色變幻,偶也有一些沮喪之氣浮現。
他知道,周瑜的是真的。
icac第一明文規定,廉政公署有權力查任何人的腐敗行為,除了總督。
周瑜點了根菸默默的看著他,這事情如果真的那麼好辦,他又何必拖了那麼久,直接甩錄音就是。
他和老高商量來商量去,得出結論。
這件事只有兩條路走。
要麼放了蔡元祺,捏著證據,大家相安無事。
但前提是周瑜有辦法從廉署不靠曝光錄音,安然無恙的走出來。
要麼就是搞死蔡元祺,但必須把這件事限定在一定的範圍。
蔡元祺可以死,他後面的人可以尋,但是絕對不能一把就他們拉到檯面上。
必須一個一個來。
要不然到時候死的不會是那幫人,只可能是周瑜。
這就叫引火燒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