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走白勒人,周瑜內心確實很難平靜。
膽子太大了!
貪汙點錢也就算了,但是倒賣軍火......
算了,錢財容易留下痕跡,每一筆錢都要有去向。
但是軍火,不管是報損,還是日常消耗大了些,總可以有個說得過去的說法。
一線特種隊伍,訓練刻苦了些怎麼了?
難道加大訓練量還有錯了?
一個人一天多打了30發,一個隊伍就是3000發。
一個月就是將近十萬發子彈能多出來。
槍支磨損,報廢,配件消耗,這都是可以用的理由。
手榴彈之類的就更容易了,隨便丟丟都可以扣下幾百枚,分到人頭上,也就一個人一月多用了幾枚而已。。
理論上,只要數量不太大,交接的時候連被盜這種理由都不用找。
就四個字,日常消耗。
所有記錄的歸類都在周瑜這裡,只要周瑜沒意見,那就不會有人有意見。
上報到財政上,也沒多少錢。
別看數量多,子彈才多少錢。
工廠出來的,一兩塊錢就算不錯了。
但是賣出去賣給黑市這種地方就不止了。
據周瑜所知,比如一把高效能的手槍,走私到彎彎,10萬新臺幣,軍警的衝鋒槍能賣到40萬新臺幣。
當然也有便宜的,香江本地,地下軍工廠生產的垃圾玩意,黑市價幾千一把就能搞定,還送你個滿彈夾。
軍火生意,向來是暴利!
扯到這裡面來,周瑜是真的沒想到。
老高啊,你有想過麼?三個月的度假期,結果進了好大一個坑。
估計老高知道能鬱悶死,這事,他還沒想好怎麼跟老高講。
牽連太大了啊。
迴歸事件本身,問題挺多。
第一,查肯定是沒法查了,既然白勒人說了不要讓他插手到這裡面,那他去倉庫都不合適,一查就是撕破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