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他是有大事,不過也算是偷懶。
他打算買房。
妥妥的人生大事啊。
香江的房價貴,他原本是不準備現在買的,97以後還要連跌好幾年呢,現在買了就是虧,爆虧。
但是有一種情況,可以不虧,那就是現在買,過兩年在97前出手賣掉,那不就完了麼,還能賺一筆。
買房是周瑜經過深思熟慮的決定。
他需要有一個地方徹底的屬於他,不只是為了住人,而是為了存槍。
他想過,倪永孝之流都可以在明面上解決,但是韓琛和幾個臥底,處理起來要時間,佈局起來要時間,萬一時間不夠情況有變,那就必須要動到槍支了。
手中有槍心中不慌,真要是等到局勢突然變惡的時候再想,那就說什麼都晚了。
如無意外,周瑜不想動槍,殺警察是一件很麻煩的事。
凡有動靜,必留下痕跡,現在可能檢測不出來的事,幾十年後可能就能檢測出來了。
鑑證技術一直在發展,小心駛得萬年船。
這是最後的保險。
必須買房了。
住人的屬性,不管買房還是租房住都可以滿足。
但是存槍存裝備,萬一哪天房東收房子,搬都要麻煩死。
所以,還是自己買,自己裝修吧。
周瑜先去了趟銀行,看看自己有多少錢。
其實他有不少錢。
韓琛這兩年陸陸續續給的錢還是不少的,都讓他存在了國外的銀行,另外還有警隊發的上百萬的線人費,線人是莫須有的,錢自然也歸他了。
但是買房這種要記錄的事情周瑜當然不會用了,只能用本職收入。
要不然廉政公署那也許在意想不到的某天就會出大問題,不要把別人當傻子,特別是走上高位以後。
等要買槍的時候倒是可以用那些灰色收入,不過也花不了多少錢,槍才多少錢,而且那也是以後的事。
生活中,周瑜其實不怎麼花錢,真沒什麼要用錢的地方,沒病沒災的,也就滿足點口腹之慾。
沒交女朋友,又不出國旅遊。
偶爾請個下午茶之類的,那才多少錢。
而且還有辦公經費,破的案子越多,經費越足,他的小組賬上永遠躺著錢,稍微花銷大點直接走報銷就完事了。
他要是黑心點,直接找個人合作,聯合起來做假賬往外掏錢都行,花不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