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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六章 口供的疑點 (2 / 2)

按照目前的情形,廠子已經重新走上正規,在月底前,出貨量能保證每天七百雙。

目前,他們所生產的一雙鞋子成本是二十三塊,毛利三十二塊,扣除支付工資,材料,水電下來,純利在十五塊左右,很可觀了!

不過,按照目前鼎鑫商場的吃貨量來說,很快就會飽和,畢竟在九十年代,選擇在商場消費的百姓還是太少了,所以不能在鼎鑫的這一棵樹上吊死!

下一步的目標,必須是中低端人群。對於這類人群的銷售,銷路其實很好開啟,找幾個批發零售商,給他們供貨,讓他們去賣就行。現賣後結款,傻子才不願意幹呢!

難的是如何把鞋子的成本打下來。

想要打下成本,一是生產規模得提上去,一是原材料的價格得降下來。

生產規模的提升,那就涉及招人和買裝置!原材料的價格,那就涉及橡膠,皮料、包裝等等,都得想辦法!

飯得一口口吃,馬宇明決定在包裝上先下手。

六點,李大力的切諾基在廠子門口滴滴著。

“審訊結果怎麼樣?”上了車,馬宇明問道。

“李朵然都招了,老話說得一點沒錯,惹啥別惹女人啊!”李大力一邊說一邊嘆氣。

男人的默契在這一刻達成一致,馬宇明並沒有說話,而是向李大力投去一個我深有同感的眼神。

李大力接收到了這眼神,女兒這是第一次對他的感慨有了正面回應,他頗感欣慰,他哪裡知道這不過是兩個男人之間對於女人的看法達成的共識......

隨後,李大力將審訊過程中的內容頭告訴了馬宇明。

不對,李朵然的口供不對!

聽了李大力所說,馬宇明瞬間便意識到了還有很多謎團沒有解開!

首先,關於當年她的胞妹李朵朵從Q市來投奔她,一年之後才去信給Q市永祥孤兒院說自己身染重病,命不久矣!姐妹倆肯定是團聚過,但是關於這個胞妹,她隻字未提!

其次,李朵然的口供前後矛盾!她和李大力是一樣的看法,就是李老棍子是個慫貨,欺負孤兒院的孩子他做得出來,但是縱火,他敢嗎?

最後,按照李朵然的口供,李老棍子對於服用安眠藥已經形成了條件反射,那就是看到“紅衣女鬼”就會服用。但是酒會上,李老棍子的種種跡象表明他已經吃過藥了,所以,李老棍子在家裡已經看到過“紅衣女鬼”!

但是,這其中有個劑量的問題。李老棍子平時最多吃四五片而已,他又不傻,肯定知道吃得多了,會死!那麼他墜樓之後,為什麼胃裡殘留著三十片之多的安眠藥呢?這說明了什麼?

還有警方還沒有查到李朵然,她為什麼要自首呢?既然要自首,為什麼不在案發後選擇自首呢?而是要等這麼久才自首呢?她是在等什麼嗎?

想到這裡,馬宇明似乎明白了什麼,接著他對著李大力說道:“老李,快點讓人查一查李朵然的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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